
中共四川省绵阳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1.曾万明同志简历
曾万明,男,汉族,1964年1月生,四川新都人,1980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8月四川电大党政干部专业毕业,1997年12月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1998年12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市场经济专业研究生班毕业,2005年6月省委党校现代管理专业研究生毕业,2007年12月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毕业,2008年考取西南财经大学农业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1980.08——1981.12 四川省新都县人民政府氨水车辆检查站工作;
1981.12——1983.09 四川省新都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财务会计;
1983.09——1985.09 四川省新都县供销社联合社工作;
1985.09——1987.08 四川电大党政干部专业脱产学习;
1987.08——1989.04 四川省新都县供销社联合社工作;
1989.04——1990.04 四川省新都县委政研室工作;
1990.04——1993.02 四川省新都县委政研室秘书;
1993.02——1996.12 四川省新都县体改委主任、县委政研室副主任;
1996.12——2000.11 四川省新都县副县长兼县体改委主任(1995.09—1997.12在四川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学习;1996.09—1998.12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市场经济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2000.11——2001.03 四川省新都县副县长;
2001.03——2001.07 四川省新都县委常委、副县长;
2001.07——2001.08 四川省彭州市委副书记;
2001.08——2002.01 四川省彭州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02.01——2002.12 四川省彭州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2.12——2005.05 四川省大邑县委书记(其间:2003.03—2005.06在四川省委党校现代管理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2005.05——2007.12 四川省成都市副市长(其间:2005.12—2007.12西南财经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习,获硕士学位);
2007.12——2008.05 四川省成都市委常委、副市长;
2008.05——2008.06 四川省绵阳市委副书记、市长候选人(2008.05.26宣布决定);
2008.06——2009.05 四川省绵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2008.06.10决定任命);
2009.05—— 四川省绵阳市委副书记、市长(2009.5.22补选市政府市长[1])
绵阳市五届人大代表,第十、十一届成都市委委员、第五届绵阳市委委员,成都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成都市第十四、十五届人大代表。
2.访成都市副市长曾万明
国务院批准成都设立全国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为农民工营造一个公平择业的机会,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工作机制,是试验区改革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成都市在全面推进城乡居民社保全覆盖、促进城乡居民比较充分就业工作中,始终把农民工就业、社保、维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绩,下面一组事实和数据就是明证。成都市就业指数是中国西部城市第一位,在全球调查的110个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就业指数中名列第16位;成都市是西部最大的农民工的聚结地和输出地,流动于城乡的农民有220万人,其中有80%是农民工。
曾万明说,农民工问题事关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成都作为全国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肩负着探索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战略任务。近年来成都认真解决农民工利益的问题,着力完善政策和管理,推进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政策体系和执法监督机制、惠及农民工的城乡公共服务体制和制度。
抓“十件实事”,建立农民工利益保障机制
一是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和担保制度。今年下半年将争取实现全市建筑业企业和建筑施工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和担保金制度全覆盖,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曾万明特别说,建立了建筑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责任制,从源头上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发生。
二是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促进农民工工资合理增长。曾万明说此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成都市1995年建立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以来的第7次调整,也是上调幅度最大的一次。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580元、510元、450元三档;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6.4元、5.6元、4.9元三档。
三是推行劳动合同范本,加强对用人单位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指导和监督。曾万明对今年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提出了要达到80%的要求。
四是指导和监督企业改善职业安全卫生环境。据曾万明介绍,到今年一季度末,成都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监察机构共出动执法人员2.3万人次,检查9486户企业,发出隐患限期整改指令书2286份,立案224件,当场处罚决定书161份,处以罚款160万元。
五是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权益,严厉查处损害未成年工权益和介绍、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曾万明介绍,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共接受群众举报4572件,立案4525件,结案4407件,结案率为97.5%。
六是推动农民工输入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普遍向农民工开放,免费提供各种基本的就业服务。曾万明说,成都投资1300万元迁址新建了多功能、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的九眼桥劳动力市场,建筑面积6519平方米。截至目前,到该市场求职登记的农民工达4.3万人,其中成功就业2.2万人。
七是落实农民工职业技能、救护技能和安全培训,提高农民工综合素质。据曾万明介绍,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开展农村劳动力及农民工引导性培训23.48万人,职业技能培训13.95万人。
八是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曾万明特别强调在采掘、建筑等高风险行业全面推行工伤保险。截至6月底,参加综合社会保险农民工人数为39.4万人,新增参保人数5.48万人,为符合条件的参保农民工拨付各项社保待遇3786万元。
九是做好农民工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和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按人均8元的标准,对11万已婚育农民工妇女提供免费生殖健康服务。在户籍制度改革方面,成都对农民工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和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以及暂住满3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等条件的农民工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办理常住户口。
十是以城区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农民工同住子女入学,在收费、管理等方面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坚持按“一费制”标准收费,并免收“借读费”。
建“联动机制”,构建维护农民工权益平台
曾万明说,维护农民工权益关系到农民工利益的长期性工作,在这方面,关键是构建合力维护农民工权益平台。成都主要是抓联动机制,建立了劳动保障、公安、工商、建委、工会联动机制,建立了劳动保障部门、社保经办机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以及劳动保障信息机构和投诉机构为主体的职工(农民工)维权协调制度。
曾万明介绍,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成都市为农民工开通了农民工权益维护“绿色通道”,主要有四项措施:一是为农民工维权开启绿色通道,实行预交处理费减免缓制度;二是做好立案前的咨询服务,为农民工提供准确的政策、法律辅导,避免走弯路、浪费时间;三是实行庭前与庭上调解相结合方式,力求通过调解尽快化解农民工、企业劳资双方矛盾,让农民工合法权益依法得到保护;四是对情况特殊的农民工集体劳动争议组成特别仲裁庭,在30日内结案。
成都市认真贯彻落实《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成都市政府第93号令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以劳动保障年检、日常巡查、投诉举报专查和专项普查等方式,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今年上半年主要开展了4项专项检查,检查用人单位25903户,主动监察用人单位8837户,处罚用人单位119户,罚金369.175万元,为劳动者追回工资8905.8163万元,涉及劳动者27.8991万人。
曾万明说,为更好地解决农民工维权问题,成都市还充分利用电视台、广播、网络、报刊等媒介,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受理举报投诉,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
“医疗补贴”调动各方力量为农民工谋利
曾万明介绍了调动政府和社会力量为农民工谋利益在社保方面的具体做法:对在成都市就业的农民工,在惠民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给予特殊优惠医疗服务补贴。市劳动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等四部门共同制定了《成都市特殊优惠医疗服务补贴办法》。在成都市就业的农民工都可享受补贴,补贴标准为住院医疗费报销规定的起付标准金额和符合报销范围的住院医疗费个人自付部分扣减起付金额后的20%~80%部分,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补贴金额不超过3万元。
已参加综合社会保险的农民工,由政府全额支付成都市综合社会保险住院医疗费报销规定的起付标准金额580元;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住院医疗费个人自付部分扣减起付金额后,按50%~80%的比例支付,其中:1万元以下至1万元支付50%,1万元至2万元支付60%,2万元至3万元支付70%,3万元以上的支付80%;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补贴金额不超过3万元。
未参加综合社会保险的农民工,由政府全额支付成都市综合社会保险住院医疗费报销规定的起付标准金额580元;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住院医疗费个人自付部分扣减起付金额后,按20%的比例支付,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补贴金额不超过1万元。
曾万明介绍,除了在医疗费上对农民工给予了帮助外,还对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参加综合保险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享受了优惠补贴但未参加综合保险的农民工,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督促用人单位补缴综合社会保险费,拒不补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曾万明介绍说,从今年1月1日起,成都市综合保险在不增加缴费的基础上,新增了医疗个人账户和女职工生育保险两项待遇,让广大农民工得到更多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