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1995年4月经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成立。受理北京市东部东城、崇文、朝阳、丰台、顺义、通州、平谷、密云、怀柔等9个区县发生的重大一审案件及上述区县基层法院的上诉案件。
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共设12个审判业务庭,分别审理、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二审和审判监督案件;执行本院生效裁判;设有 5个职能部门,分别负责法官职业道德教育、纪检监察、法学理论培训、审判实践中适用法律问题的研究以及文秘、警务保障等事务。现全院共有干警402人;具有法学博士、硕士学位和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总人数的85%。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地处北京市丰台区方庄东部的中央商务中心附近,整幢建筑庄严凝重,约近3万余平方米,地上11层,大、中、小法庭33个。大法庭可容纳近400人旁听公开审判。各种现代化设施使用电子自控、监控设备。全院审判案件实行计算机系统网络管理。新审判楼内外环境体现了审判特征与法律文化的高度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