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1967— ),女,南师大在读博士,生于江苏淮安。1988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学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2002年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诉讼法学专业,获诉讼法学硕士学位。 现为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主研方向>>>
主要研究方向为民事诉讼法学、仲裁法学、法律文书学,次要研究方向是税法学。代表性著述、论文主要有:
1.《合意管辖制度:法理、问题与对策》载《南京师范大学学报》2001年3期。(该文被2001年第8期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诉讼法学?司法制度》全文复印。
2.《对农民法律意识的几点思考》载《淮阴工业专科学校学报》1994年3月。
1997年12月该文获淮阴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
3.《你所关心的未成年人法律保护问题》(编著)独著,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9月。
4.《现代仲裁制度》(教材)主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年2月。
5.《职业化与高等学校教学理念的革新》载《江苏高教》2003年6期。第二作者。
6.《略论我国的人事诉讼程序》载《诉讼法学研究》2003年 6 卷。
7.《论代位诉讼与债务人自行诉讼之并存》载《山东社会科学》2003年6期。第一作者。
2001年至2002年承担校青年基金重点课题“民事诉讼主体互动关系与审判方式改革研究”,现已结项。还参加三个省项目课题的研究工作。
2.著名全国劳动模范、丰泽园饭庄厨师陈爱武,全国劳动模范、新长征突击手、共青团“十大”代表、共产党员,北京丰泽园饭庄厨师长。
1980年,丰泽园饭庄的普通厨师陈爱武因看不惯干部公款吃喝的作风,向中纪委投了一封检举信,反映商业部部长王磊搞特权:吃一顿饭交的钱不够买一碗汤。这封检举信在1980年10月16日的《中国青年报》上公开发表,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反响,结果,被检举人、商业部长王磊被撤职,检举人陈爱武则成了敢于向“腐败现象”挑战的时代先锋。
全国劳模陈爱武劳动模范愤怒了
丰泽园饭庄因中南海“丰泽园”而取名,是当时北京数得上的高级饭庄。
因为独具特色,生意兴隆,很多干部都喜欢到这里来消费。但是,由于身份特殊,“这些人到饭庄大吃大喝,一顿饭菜几十元钱,而他自己只付一、二元,名之曰‘客饭’。在这些‘特殊宾客’中,有一位就是商业部部长王磊。他仅自1977年以来,到这里吃‘客饭’有据可查的就达16次。以今年该部长吃的两次有菜单的菜价计算,仅菜一项就是124.92元,而他自己只付给19.52元,如果以饭庄所存‘王磊部长饭菜1份’的单据计算,该部长吃‘客饭’少付的钱数,就更为可观了。”(《中国青年报》1980年10月16日)
实际上,来丰泽园吃饭不付钱的,当时大有人在。在同一篇文章里,记者写道:“有一年某领导夫人光临,饭庄按实价收了几十元钱。不料,服务局某局长第二天就跑到饭庄来说:某夫人来了电话,告你们饭庄算错了钱。你们重新算算,把多算的钱退回去。局长亲自出马批评,饭庄领导还能不照办?马上将所收款的三分之二退给了这位夫人,并表示了‘歉意’。”
对于像王磊这样的“不速之客”,饭庄领导内心充满了矛盾:“迁就不管吧,饭庄的钱咋结法?照价钱收吧,这是商业战线的‘大领导’,得罪不起啊!尤其是这位部长光临,常常百般挑剔,动辄大发脾气,更令人生畏。书记、经理只得亲自下厨,选派名厨师,精心制作,什么中华烟、茅台酒,各种最佳风味菜,尽管往上送、往上端。他们想的是,只要部长高兴就行,饭庄的生意好赖,还不是仰仗这些‘大领导’!”
但是有一个人却气不过,这个人就是饭庄的厨师、全国劳动模范陈爱武。凭什么老百姓坐车不买票就要罚款,领导干部大吃大喝却可以不用付钱?一想到这些,陈爱武的内心就无法平静。但与其他只敢在下面小声嘀咕的工作人员不同,陈爱武是货真价实的行动派。他经过深思熟虑,决定向组织反映商业部长王磊的不正之风。他首先找到了饭庄党支部的几个委员,但得到的答复却是:“这些事咱们没办法,管不了啊!”他又“上访”到市服务局,结果局里的同志找他谈话时说:“这个事你知道,我也知道,知道就行了,不好办!”
四处奔波却四处碰壁,陈爱武最终决定向党中央求助。1980年7月12日,他向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写了一封揭发信。
“有党在,我不怕!”
用“一石激起千层浪”来形容陈爱武发出揭发信后所面临的状况,一点都不为过。中纪委收到信后,立即派出了调查组前来调查,仅仅是在丰泽园内,就出现了截然不同的多种声音。有人对陈爱武的见义勇为拍手称快,有人担心他被打击报复,也有人认为,陈爱武的多管闲事,很可能会给丰泽园带来灾难性的后果,是害人又害己。
承受着巨大压力的陈爱武思绪万千,甚至是忐忑不安。但是中央领导的一系列动作,让他把悬着的心放了下来。就在陈爱武投书中纪委后不久,中央领导就对他所反映的问题作了重要批示,团中央领导多次找他谈话,给予鼓励和支持。10月14日,中纪委还发出了通报,在批评商业部长王磊在饭店吃喝不照付费用的同时,对陈爱武同不正之风进行斗争的精神进行了赞扬。
在舆论一边倒的情况下,商业部长王磊所承受的压力可想而知。就在《中国青年报》发表文章的当天,王磊立即向中纪委作了检查,承认陈爱武的检举确有其事,“确实是特权思想作祟……除深刻检讨,坚决改正,并如数补足钱之外,请求给予党纪处分。”(《中国青年报》10月18日)同时,他还在当天分别写信给北京市第一服务局和丰泽园饭庄,在给服务局的信中,王磊写道:“我确实多次到丰泽园饭庄吃过饭,今年以前的次数记不得了。今年有两次。……为改正不正之风,已去信丰泽园饭庄,请他们查清我所有吃饭少付的价款,通知我,我当补足。同时,请你们协助我查清,我在各饭庄吃过饭少付的价款,通知我,我也补足。”10月19日,王磊就把1979年和1980年在丰泽园的饭费如数退还。
1982年3月,王磊被撤掉了商业部长一职,原本普通的“店小二”,最终成了敢于力纠不正之风的代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