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汉族,1956年8月生,河南内乡人,198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1月参加工作,焦作矿业学院采煤系地下采煤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工学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
1978年3月至1981年12月在焦作矿业学院采煤系地下采煤专业学习;
1982年1月至1986年7月在河南省煤炭工业厅安监局工作;
1986年7月至1992年3月任河南省煤炭工业厅、河南煤炭工业管理局安全监察局副局长;
1992年3月至1995年5月任河南省煤炭工业厅、河南煤炭工业管理局安全监察局局长;
1995年5月至1995年7月任河南省煤炭工业厅、河南煤炭工业管理局安全监察局局长(副厅级);
1995年7月至2000年4月任河南省煤炭工业厅、河南煤炭工业管理局副厅(局)长、党组成员;
2000年4月至2001年12月任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党组副书记;
2001年12月至2002年7月任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2年7月至2003年6月任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党组书记,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2008年2月21日,戊子年元宵节,下午两点左右,时任河南省安监局局长李九成突然被纪检部门带走。来自河南安监系统的说法,这是一起涉嫌几千万的典型的"官煤勾结"重案,是安监总局升格以来的第一大案。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以来,罢免省人大代表1名。南阳市选举的省煤炭安全生产监察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局长李九成因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经省纪委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已对李九成的严重违纪问题立案调查。鉴于李九成已丧失了担任省十一届人大代表资格职务的条件,根据省纪委的建议,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南阳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依法罢免了李九成的省十一届人大代表资格的职务。李九成的省十一届人大代表资格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