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icide prevention
又称自杀于预。最根本的是要消除国家和世界经济的紧张以及革除社会的病态状况,保证政治上的安定等。
自杀预防可分两方面:一是就自杀者细微和早期的征兆及表现进行大众的和专门性的教育;二是在自杀事件发生之后,向自杀未遂的幸存者提供一系列的有关咨询和服务。有关研究证实,在自杀行为出现以前,总会表现出一定的先兆,约90%的自杀者会有某种程度的紧张或异常的表现:一是语言上的,如“你们不要老是跟在我身边”;二是非语言的,如放弃了自己所珍视的财产。当人们发现这种先兆而采取某些措施时,自杀事件便可得到控制。
自杀预防主要包括七个方面:
①对每一个自杀事件的致死性程度进行足够的估价。
②充分认识绝大多数自杀者的矛盾心理,即在同一时间内既想死、又欲生。这时最需要人们去营救他们。
③充分认识移情的重要作用,希望的移入和他人的帮助会使自杀者重新鼓起生存的勇气。
④在对病人进行诊治时,应逐一地了解病人的心理障碍及挫折、孤独无助、愤怒等等。
⑤医务工作者要主动接近病人,切不可疏远回避。
⑥帮助病人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⑦动员病人的亲属如配偶、情人、父母兄弟姐妹等与病人多接触,这种接触是最理想的辅助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