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杂居和聚居区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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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杂居和聚居区是民族地域构成变化发展中具有彼此联系制约的两种分布状态的区域。前者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族交错居住的地区,后者表示在多民族的国家和地区内由同一民族构成的相对集中居住的区域。通常由于社会经济变迁、民族迁移等原因,使若干个民族交错分布在同一地域,又因由此产生的民族间交往联系和民族同化融合趋势的加强,形成同一民族地理分布上的相对集中。民族杂居区和民族聚居区在地域分布范围内往往相互包容重叠。如中国民族分布是以汉族为主体的50多个民族的大杂居,但各少数民族大多有自己或大或小的聚居区,而在各民族的聚居区内一般又杂居或聚居着其它民族,从而形成不同规模杂居区和聚居区相互嵌套的分布格局。新中国成立后的各民族自治地方,就是在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基础上建立的,而在民族杂居区,中国宪法规定各少数民族享有平等的民族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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