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殿义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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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殿义,男,1953年11月生,汉族,中共党员,现任鞍山市反贪局侦查一处处长。

在从事反贪工作近20年里,李殿义主办案件100余件,大要案占90%以上。他成功查办了鞍山有史以来数额最大的受贿和挪用公款案,查办了鞍山市首起正局级实职干部受贿案,在鞍山地区引起强烈反响。侦查一处在他的带领下多次被市院评为先进集体、先进党支部。

李殿义同志曾荣立个人一等功2次、二等功2次、三等功4次,曾被中央军委评为全国优秀军转干部,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被高检院评为查办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先进个人,被省院评为百名优秀侦查员和专家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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