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增爵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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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增爵(1863~1932)字少农。陕西米脂人。清光绪十七年(1891)中举,次年中进

士,以内阁中书担任玉牒馆修校。不久,出任四川眉州、资州知州,率民团镇压当地

义和拳运动,杀害其首领。后辖地遇大灾,主持办粥厂;调查灾户,发放赈款。在资

州时曾惩处传教士。 升任成都知府后, 督办水利,清理积案,颇有成效。三十三年

(1907),王寅伯在成都逮捕一批革命党人,高力主少杀,使杨维、黄方等免于死难。

后任四川巡警道,清查户口,整理市政,倡办教养工厂、济良所。1913年10月至1914

年1月,署理陕西民政长(根据北京政府《划一现行各省行政官厅组织令》,从1913年

起都督不再兼管民政,设民政长为一省最高行政长官),卸职后在北京任参议院议员、

大总统府顾问。曾上书当政者减免陕北各县田粮。晚年寓居天津,著《北山草堂诗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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