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联邦主义是尼克松对美国内政方针的重大改变.1969年8月8日,尼克松正式提出"新联邦主义".面对城市危机,社会危机和对政府的信任危机,"新联邦主义"以"还政于州","还权于民"为口号,旨在扭转自罗斯福以来权利从州和地方政府流向联邦政府的趋势,加强州和地方在解决各种经济和社会问题中的作用,进而克服由于不断扩大联邦政府对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干预而造成的积弊.新联邦主义表明联邦政府不再包揽所有重要问题,对于一些可以由州和地方政府解决的问题,直接交给它们自己处理.与此相适应的是将联邦的年收入由财政部按一定比例拨给各州.这种部分转移的权利,缓解了中央政府的政治压力,同时也调动了地方政府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了地方政府的社会责任感.其工作思路是正确的,但由于进展缓慢,再加上水门事件的影响,新联邦主义实施的效果并不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