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鹏程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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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男

【民族】:汉

【籍贯】:湖北广水

【出生年】:1962.11.6

【来源】:《广水人物》

【简介】:法学博士,中共党员,研究员,现任最高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所副所长,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谢鹏程,1962年11月6日出生于杨寨镇郭店村谢家河,1969年至1980年先后就读于方店小学、广水一小、杨寨中学、城关高中,1981年考入武汉大学,1985年毕业后直接考入北京大学,1987年毕业于研究生班法学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1987年至1993年,在烟台大学法律系任教,并担任烟台市黄海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1993年至1996年,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攻读博士学位。2000年在瑞士弗里堡大学进行博士后研究工作。1996年7月至今,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所工作。2003年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改革研究起草工作。

先后发表《马克思主义法的概念的形成及理论贡献》、《论当代中国的法律权威》、《论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基本结构》等论文文章180多篇。出版专著《基本法律价值》、《公民的基本权利》,译著《人权是什么?》、《宪政与民主》等。

谢鹏程 (1937.8—) 湖南长沙人。 擅长油画。毕业于广州 美术学院油画系研修班。湖南美术出版社总编室主任。作品多次参加全国美展,油画《出山清兮》获世界华人艺术大奖优秀奖;水彩画《运木场》参加全国美展并被中国美术馆收藏;油画《闪光的夜》参加建国三十周年美展,并获湖南省美术创作银奖。油画《毛泽东同志赴 一大》出版单幅画;出版有《谢鹏程油画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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