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嘉拉[拜嘉拉、白佳拉,读音作bài jiā lā(ㄅㄞˋ ㄐㄧㄚ ㄌㄚ),满语为Baigiyala Hala]
一.姓氏渊源:
单一渊源:源于满族,出自明朝时期东海女真族拜嘉拉部落,属于以部落名称汉化为氏。
据史籍《清朝通典·氏族略·满洲八旗姓》记载:满族拜嘉拉氏,亦称白佳拉氏,满语为Baigiyala Hala。
拜嘉拉氏族人在明朝时期原被称作虎尔哈人,在俄罗斯称“吉切尔人”或“那乃人”,世居虎尔哈河流域(今黑龙江省黑河市对岸俄罗斯境内)。
虎尔哈河,即今牡丹江,在唐朝时期称忽汗河、或称忽汗水;金国时期称呼里改江、或称骨乌里改江;元朝时期称忽尔哈河;明朝时期称胡里改江,又称呼拉哈河、虎尔哈河、胡尔哈河、呼尔哈河、火儿哈河等。清朝时期称虎尔哈河,民国时期称牡丹江。“虎尔哈”,即满语“湾曲”、“响水”的意思。
满族拜嘉拉氏后多冠汉姓为白氏、那氏。
二.郡望:
牡丹江:旧称虎尔哈。牡丹江市,因江得名。牡丹江系满语“牡丹乌拉”转译而来,意为“弯曲的江”。周为肃慎地,汉晋属挹娄,南北朝属勿吉,隋属靺鞨,唐属渤海国,金属胡里改路,明属奴儿干都司,清代属宁古塔将军辖区,今郊区乜河村(古称尼叶赫)是宁古塔通往三姓的重要驿站。清光绪二十七年(公元1901年)修筑中东铁路建火车站,因车站南临牡丹江,遂取名“牡丹江站”。清末添设民官后,隶属宁安府管辖。中华民国成立以后,隶属宁安县管辖。民国九年(公元1920年)以后,在牡丹江车站周围丈放街基,人口不断增加,店铺日益兴起,逐渐形成集镇。东北沦陷后,民国二十五(公元1936年)12月,图们江至佳木斯铁路全线通车后,牡丹江新站(今牡丹江站)落成,成为贯穿东西、南北的交通枢纽。伪满康德四年(公元1937年)6月27日,增设牡丹江省;同时设置牡丹江市,从7月1日开始执行。在伪牡丹江省公署内设立牡丹江市政筹备处,同年12月1日,成立伪牡丹江市公署,隶属牡丹江省管辖。伪满康德十年(公元1943年)10月,在实行第二次地方行政机构改革中,设置了东满总省(包括牡丹江、东安、间岛)和兴安总省(包括兴安东、西、南、北四省),设置了牡丹江市,东满总省公署驻牡丹江市,并在原十四省的基础上,增设了牡丹江省、通化省。民国三十四年(公元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同年10月中旬,中共中央东北局派干部到达牡丹江,建立了牡丹江市民主政府。民国三十五年(公元1946年)4月10日,绥宁省首届临时参议会决定,创建绥宁省,牡丹江市隶属绥宁省管辖,并为绥宁省省会。同年10月8日,撤销绥宁省,牡丹江市隶属牡丹江专区管辖。民国三十六年(公元1947年)8月20日,设置牡丹江省,牡丹江市隶属牡丹江省管辖。民国三十七年(公元1948年)7月9日,撤销牡丹江省,将牡丹江市划归松江省管辖。1949年12月,将牡丹江市郊区部分村屯分别划归海林、穆棱两县。1951年底分设四个市辖区,为丁等市。1954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后,由黑龙江省直辖。1956年3月,将原海林县兴隆区的江南、乜河、下乜河、兴隆、海浪和柴河区的桦林、工农、互利、铁岭等九个村划归牡丹江市管辖。全市管辖范围恢复到1945年10月的原状。1956年9月,根据国务院关于人口在二十万以下的市一般不设市辖区的规定,撤销了四个市辖区,改设六个街道办事处。1958年1月,全市总人口已超过二十万人,经省人民委员会批准,撤销六个街道办事处,设立爱民、东安、西安三个市区和一个郊区。同年8月,将牡丹江市划归牡丹江专区管辖;10月,将宁安县温春公社划归牡丹江市管辖。1960年4月5日,将牡丹江专区的宁安县划归牡丹江市领导,1962年9月22日又将宁安县划回牡丹江专区管辖。1966年2月8日,将牡丹江市改由省直辖,1968年2月又改由牡丹江地区管辖。1970年10月,设置阳明区。1983年9月3日,经国务院批准,进行市带县试点,撤销牡丹江地区,实行地市合并,将原牡丹江地区的宁安、海林、密山、林口、穆棱、东宁、虎林7县划归牡丹江市领导。同年10月18日,省政府决定,绥芬河市由牡丹江市代管。1988年后,密山、海林两县先后撤县设市,改由牡丹江市代管。1992年10月,省政府决定,密山市改由鸡西市代管。至此,牡丹江市共辖五个区,领导五个县,代管两个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