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殿梅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3-15
窄屏简体版  字體: |||超大  

张殿梅(1889~1911)陕西永寿人。清宣统三年(1911)赴省城西安求学,接受孙中山倡导的民主共和

思想,积极参加同盟会领导的反清斗争。同年10月下旬西安光复后,被秦陇复汉军政府派回永寿,任

务是宣传革命,组织民团,发动地方起义。

张先到县城(今永平乡驻地)会见知县童锡笙,向其晓以民族大义,劝其“顺应潮流,举义抗逆”。

童不相信“大清帝国”能够很快塌台,但碍于张系省城派回,又不愿与革命党人正面冲突,遂对张的

一番劝谏不作正面回答,吩咐衙役摆酒上菜,要陪张喝个痛快。张见童毫无举义之意,便拂袖离开县

衙,返回家乡渠子村。

他向家里人述说清廷腐败无能,讲解孙中山的革命主张,得到全家老少的支持。接着,又向周围

百姓宣传讲解,永寿民众摩拳擦掌,准备参加起义。

这时,升允统领的甘军一路,已经抵达永寿。童锡笙借拜谒上司之机,向升允报告了张殿梅由省

城回县后的言行,升允下令逮捕了张殿梅和他的哥哥张殿哲。审讯时,兄弟二人争相负刑。张殿哲说:

“我实募兵,与我弟何涉?!”张殿梅说:“‘罪’实在我,与我兄何与?!”搞得主审官吏蒙头转向。

知县童锡笙心里自然明白,遂判令放了张殿哲,立斩张殿梅。临刑时,这位只有22岁的年轻志士大义

凛然,毫无惧色,高喊:“我愿头挂高杆血洒地,绝不容贼辱中华!”民国建立后,国民政府在永寿

县城(今永寿县永平乡)南门外立“为国捐躯”碑,褒扬这位辛亥革命烈士。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