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永贞(1877—1928),字伯衡,安吉梅溪镇人。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乡试中举,后东渡日本,入早稻田大学,宣统三年(1911)毕业,授法科进士。为中国同盟会早期会员。1912年,被推为浙江省临时议会议长。l913年,任国民党浙江支部委员兼干部参议。l914年,袁世凯下令解散各省议会,曾联同18名议员致函浙江都督朱瑞反袁。朱奉袁令查办,永贞逃离浙江,再次东渡日本。l915年,居朱幕府,后任财政厅长。l917年起,历任苏浙太湖水利会办、渔业局总办、国宪起草会委员、浙江省自治法会议副主席等职。后弃官居上海,以考辨金石、吟诗作字自娱。遗著由其子莫庸辑成《爱余室遗集》存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