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办公室工作职责: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事务;文件运转和管理;局务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信访接待分流和督办;负责机关文秘、保密、档案、信息、保卫、双拥、招商引资、计划生育、对口扶贫、政务公开、提案议案办理,对外新闻宣传,协调机关行政后勤管理及生活福利等工作。
劳动人事科工作职责:
负责局机关及基层人事、工资基金的管理;市直单位教师招聘、调转;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管理;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全市老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核定、评审、聘任;面向社会办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及证书发放等工作。
计财基建科工作职责:
负责拟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学校布局与调整方案;负责全市增长率信息及基本信息统计分析;拟定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负责管理与实施直属单位的基建、校舍维修工作;参与拟定教育经费多渠道筹措及管理的政策和有关规定;统计并监督全市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管理省、市下级各初中教育专项经费;编制机关经费的预、决算;管理国内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管理局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并监督资本运营;参与拟定教育收费及管理政策;负责有关财务检查、内部审计,教育基金管理扶困助学、编印年度教育统计手册等工作。
基础教育科工作职责:
负责对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及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指导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积极稳步推进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
参与研究基础教育的规划、布局结构调整和体制改革工作。
研究制定有关基础教育学制、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招生、学籍管理和办学标准的实施办法,并检查落实情况。
负责全市九年义务教育工作,组织贯彻《义务教育法》。
指导、协调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组织、指导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会考工作。
组织落实国家、省关于教学、教材建设的政策规定,制定符合本市实际的贯彻意见。
负责全市普通中小学的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导全市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等工作。管理全市普通中小学安全工作。
师体卫艺科工作职责:
指导在职中小学教师的培训及教材编写工作;拟定全市中小学老师继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健康和艺术教育工作;指导并协调学校的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指导和协助做好教育红十字会工作。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工作职责:
负责职业学校安全及学生安全工作;统筹管理市属高等教育及高中等职业教育;宏观指导省属以上普通高等教育、中等专业教育教学工作;拟定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指导市属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审核及学籍管理;管理、评估民办教育机构,成人教育、高等函授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