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道钧1957年6月生,湖北公安人,中共党员,大专文化,公安县公安局副局长。1975年10月~1992年12月,先后在公安局斗湖堤派出所、公安局预审股、公安县看守所工作,历任预审员、副所长、指导员、教导员等职。1992年2月被公安县委确认为正局级干部,1992年12月~1994年3月任夹竹园镇派出所所长,夹竹园镇党委委员,1994年3月至今在公安局机关工作,先后担任行财科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职务。1993年12月当选为公安县第十二届人大代表,中共公安县第九届党代表,1998年12月在政法选区当选为公安县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在公安县看守所工作期间,协助领导改革旧制,使公安县看守所成为全县三个先进看守所之一,在夹竹园镇派出所任所长近两年时间,惩恶扬善,锐意进取,使一个后进所在较短时间内一跃而进入荆州市基层红旗派出所行列,在公安局行财科任科长期间,注重后勤管理,使公安县公安局成为全省公安机关后勤保障先进单位。在1998年抗洪斗争中,被省公安厅荣记二等功,获全县抗洪模范称号。此外,还连续9年被评为全县劳动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