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俊河男, 1941年生,黑龙江省勃利县人。1962年毕业于黑龙江农业机械化学校,分配到勃利县农机修造厂工作,历任技术员、副厂长、厂长兼书记等职。七台河市政协委员。从事农机修理和农机产品设计与制造工作24年来,参加了周总理提出的一县一个农机修造厂的建设和为全县农机修理服务工作,使一个以修为主的农机企业,发展到以修为主,既修又造的综合企业。每年完成全县拖拉机大、小修百余台,为社会大修各种汽车30多台。制造东方红——54和东方红——75型拖拉机配套件6种18000件。1969年被调到黑龙江新曙光拖拉机厂,参加“新曙光——60”设计组搞轮履两用拖拉机的二轮设计与试制,在集贤县投入田间试验。此型拖拉机的问世为解决龙江寒带区拖拉机半年闲的问题,探索出一条新路子。1972年在勃利县拖拉机厂搞“新曙光——24”拖拉机的试制,于次年试制成功。1977年参加合江地区手扶拖拉机会战,承担195型柴油机的试制任务,共上6条配件生产线,成为合江地区“三大会战”的主战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