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体强(1917~1983)
中国国际法学家。福建闽侯人。1939年毕业于清华大学政治学系。1945~1948年在英国牛津大学攻读国际法,获哲学博士学位。1948年回国,在清华大学政治学系任教。1950年后,历任中国人民外交学会编译委员会副主任兼研究部副主任、中国政法学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1956年以后,先后在国际关系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和国际问题研究所担任和主持国际法研究工作。1981年起任外交学院教授并兼任北京大学教授。1981年任外交部法律顾问。1983年当选为世界性的国际法学会的联系会员。他毕生致力于国际法的教学与研究工作,所著《关于承认的国际法》一书,1951年以英文于伦敦出版,在国际法学界受到高度重视,被列为当代国际法必读书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他从理论上分析和评论中国外交实践中的现实国际法问题,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席位、台湾的主权属于中国、中印边界问题、北部湾海域划分问题、金边傀儡政权、中国飞机被劫持到韩国、湖广铁路债券案等方面均撰写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