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朗兹•博厄斯
Franz Boas
生平简介
弗朗兹•博厄斯,1858年出生于普鲁士威斯特伐利亚州明登市一个富有的犹太商人的家庭。从5岁起就对自然科学有浓厚兴趣,分别在几所大学学习数学和物理。在明登读大学预科时,又深深地爱上了文化史。他先后在海德堡、波恩和基尔大学求学,毕业后获得博士学位。受到德国民族学家拉采尔地理环境论的影响,于1883-1884年25岁时,参加了到加拿大巴芬岛的考察。自此人生的轨迹发生的决定性的转变。
在巴芬岛,博厄斯对当地土著居民爱斯基摩人的生活方式及文化产生了浓厚兴趣。当时的爱斯基摩人社会整体处于一种与世隔绝的状态,但部族内部高度平等,所有家庭的生活物资标准几乎完全一致。博厄斯还将关注的焦点放在了当地人的工具使用方面——对枪械的熟练使用、对新鲜事物的迅速接受等等。这些观察成为他日后建立人类学理论的最初材料。
1886年对不列颠哥伦比亚的夸扣特尔人和其他部落进行研究,归途中决定定居纽约,在那里担任《科学》周刊编辑。1889年在克拉克大学任教,次年赴芝加哥,筹备1893年哥伦比亚博览会人类学展览。1892年加入美国国籍。1896年任哥伦比亚大学体质人类学讲师,1899年任人类学教授。1901-1905年任美国自然历史博物馆民族学馆馆长,他是美国人类学协会创始人之一,1907-1908年任美国人类学协会主席,1910年任纽约科学院主席,1931年任美国科学促进协会主席。1942年12月31日,博厄斯在纽约哥伦比亚大学的教员俱乐部为迎接列维•斯特劳斯的拜访举行午宴。博厄斯的女儿,扬博尔斯基夫人,以及本尼迪克特,莱查德及林顿等几位人类学家均出席。席间,博厄斯去世。引用列维•斯特劳斯的话:“博厄斯去世之后的美国,百科全书式的人物没有了。每个人都在博厄斯开垦的土地上各捡一小块耕耘”。
博厄斯作为博厄斯学派的创始人,作为美国人类学之父,一生最重要的思想观点就是历史特殊论和文化相对论——平等、自由理念在人类学领域内的理论形态。正是这种尊重异文化,认真、客观、不盲从的博大学术精神,为他赢得了享誉全世界,万古流芳的盛名。他的学术理念和思想贡献,不仅为现代人类学的奠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更成为了全世界有理性、有素养的知识分子在理解异文化时所通行的基本理念。
博厄斯是富于创见而且著作宏富的学者,对体质人类学、描述与理论语言学、美洲印第安人种学以及民俗和艺术研究,都有巨大贡献。其研究成果奠定了他在人类学史上的地位,成为极有影响的教授。博氏创办了《国际美洲语言学杂志》。他在美国自然历史博物馆任职期间,计划并参加了美、俄两国合作的杰塞普北太平洋探险,以解决对亚洲北部文化和美洲西北部文化之间关系问题的认识,他主编了该探险队的报告。他的早期著作有《孩子的成长》、《中部爱斯基摩人》、《夸扣特尔印第安人的社会组织与秘密结社》、《美国印第安人手册》等,1911年他出版了《原始人的心灵》一书,此书遭纳粹德国毁禁,并取消了他的博士学位,1937年博厄斯对该书增订再版,与纳粹进行了斗争。其他重要著作还有《潜山神话学》、《人类学通讯》、《文化和种族》、《原始艺术》、《人类学与现代生活》、《普通人类学》、《种族,语言和文化》等。在他的倡导下,学者们对美洲各部落的民族文化进行了广泛调查。
后人评价博厄斯贡献的一个十分重要之处,在于他从根本上改变了很多人类学家的观点。在当时的美国人类学界,本族中心主义盛行,“文明”、“进化”、“普世价值”、“欧洲中心说”、“白人种族优越论”等思想居主导地位。欧美学界普遍习惯“居高临下”地以本民族的道德标准去看待、评判所有异文化。但自20世纪以来,由于亚非及其他大陆民族解放运动的发展,欧洲中心论及其类似的理论受到了毁灭性打击,于是对各民族文化“价值”的评价就成了现实而无法解决的问题。在此历史条件下,博厄斯所倡导的历史特殊论及文化相对论经赫斯科维茨等人的极力宣扬,遂得以流行,并逐渐为学界所广泛接受。
历史特殊论文化观
博厄斯的文化观的最大特点就是将某一文化的历史研究放在首位,而不是研究全人类普遍文化的历史。其全部理论的核心就是“历史特殊论”。历史特殊论强调不同民族文化之间的差异,他坚决反对将世界文化的多样性纳入到进化论简单的“单一进化模式中”,他认为:“文明世界的各种经济大多相似,以至于如果不依附于建立在个体化和历史之上的文化,我们就有可能陷入一种文化需求和水平一致性的境地。这会使我们丧失从不同文化形式的互动中得到的有价值的促进因素”。文化发展的理论在假定单一原因的决定性影响的基础上建立起来。这些理论中最重要的是地理决定论和经济决定论。很容易指出两种理论夸大了确在人类生活中起重大作用的两个因素,它们只是诸多决定因素之一。
同时他认为:每一种生活方式,都是过去许多历史因素作用下的产物;每个民族都有他们自己特殊的历史,因此每一种生活方式都是独特的。任何文化特质或元素,都必须首先依据它在某一独特的文化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以及它与所属文化的价值系统等的关系加以解释和判断。“甚至在我们自己的文化中,要获得相同的环境是极其困难的。每一户人家、每一条街道、每个家族集团和学校,都有自己的特性,是不易估定其价值的”。“忽视社会环境的影响似乎是没有理由的。我们知道环境是独特的,并剧烈地改变着人类的行为”。“只要我们突破现代文明的局限,去看看别的文明,就会发现争取最大利益的困难大大加强了。中非黑人、澳大利亚人、爱斯基摩人和中国人的社会理想与我们的非常不同,他们赋予人类行为的价值观是不可比较的,如一个民族认为好的常常被另一个认作是坏的”。
博厄斯一再强调,不存在人类文化发展的普遍法则,因为每一个文化都有其存在的价值,每一个民族都有其值得尊重的价值观,不同的文化背景有着不同的价值和功能。这种观点实际上暗示寻求人类社会文化系统发展变化的普遍规律的努力,可能是徒劳无益的。“除了最规范化形式的法则,发展的一般法则都不能被建立,也不能预测发展的详细过程。所有我们所能做的是天天观察和判断我们在做什么,在已知知识的亮光中去理解,并相应地形成适合我们的步骤”。要求人类学家从自身文化中解放出来,这并不容易做到,因为我们容易把自幼习得的行为当做对全人类都自然的、在各处都应有的。因此,人类学者的基本目标之一是分清哪些行为,如果有的话,是机体决定,也因而是人类的共性,哪些行为是受我们所处的文化决定。“由于这些原因,每个文化只能作为一个历史发展物来理解。它在很大程度上由外界事件决定,这些事件不产生于人们的内部生活”。
这个观点也有不足之处。尽管每一种社会文化都是独特的,但也不能否认人类生活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某些共同之处。忽视和拒绝对这些共同性的原因和要素进行研究,显然是不正确的。这种观点优点是着重横向联系,但完全排斥和否定历史的一般纵向性进化,从而得出的历史特殊论,则只能是反历史主义的,因而决不是对历史研究的认真的客观态度,而是对进化论极端仇视所表现出的另一种极端。
实际上,博厄斯如此强调各民族文化史的研究,是与他反对种族主义观点和提倡文化相对主义分不开的。他拒绝承认传统的权威,文化相对论正是在他反对“欧洲中心主义”、“白人种族优越论”的基础上产生的,他也因此成为反种族主义者。
文化相对论文化观
博厄斯文化相对论的观点十分有特色。其历史特殊论观点实际上就已在提醒我们在研究另一种文化时,必须努力摆脱我们自己的文化道德标准,排除根源于我们自身文化的种种前提和预设,保持一种相对的观点(relativistic perspective)。既然认为每一个民族都拥有自己的文化,并且都是各个社会和民族独特的产物,因而文化相对论(culture relativism)就成为这种观点发展的必然结果。“因此,对普遍化社会形态的科学研究要求调查者从建立于自身文化之上的种种价值标准中解脱出来。只有在每种文化自身的基础上深入每种文化,深入每个民族的思想,并把在人类各个部分发现的文化价值列入我们总的客观研究的范围,客观的、严格科学的研究才有可能”。
博厄斯认为人类对生活方式和文化的选择并非基于理性的考虑,而是基于情绪(emotion)。情绪的生成与对传统的遵循密切相关。对情绪的放任是形成自我中心的关键,对传统的依赖则是产生民族隔阂的重要原因。文化相对论也可以说是建立在对情绪的分析之上。“我们倾向于跟随我们同胞的习惯做事而不仔细研究它们产生的思想基础。行动上的一致造成思想上的一致性。对于我们大多数人来说,解放思想,在科学界和在日常生活中是同样困难的”。“种族意识和种族憎恶的基础是一种教条的信仰。在存在的有明确解释的种族内,所有成员拥有相同的基本的体质和心理特征”[9]“第一次看到一种完全陌生的类型可能给我们留下对立意识的印象,这可能完全是憎恶的形式。它们不是由种族决定,而是由某种决定我们好恶的伦理标准所决定的”。
文化相对主义思想有它先进的一面,即放弃了传统的欧洲中心主义观点,能平等地看待各民族的文化,但其缺点也是明显的,即它否认历史进步的客观标准。“如果我们能确信,生物决定行为论产生后,对不同文化形式的研究将最终使我们发现约束社会生活历史发展的一定法则,那么我们会有希望找到约束社会生活历史发展的一定法则。我们也能希望找出解决生活问题的合情合理的体系。但是,能否达到这样一个理想目标还是令人怀疑的”。“我并不是宣称不存在与现存文化发展有关的通则,无论它们是什么,都在每一个特殊例子中被大量的偶然事件所掩盖。这些偶然事件更有可能潜在于实际发生的事件中,而不是通则中”。“我们不能预见能够发展的准确的文化形式。因为它们是由文化决定的,而不是由生物性决定的”。尽管这种对其他文化进行公允评价的态度值得赞赏,但在实践中却是很难做到的,因为人们无法绝对避免自身的价值标准与文化取向在所研究的问题中产生折射或留有痕迹。不过,文化相对论的观点也确实是进行田野调查与文化分析的先决条件之一。
博厄斯的历史成就
博厄斯一生尤为值得称道的是他始终坚持反对种族主义、沙文主义和殖民主义。在当时美国整个社会充斥着“欧洲中心论”、“白人种族优越论”等种族主义思想的情况下,他本着一个正直的知识分子的良知与勇气写了许多论文和专著,从理论上系统地驳斥了种族主义。“如果我们要选择最聪明、最富有想象力、最有活力和感情最稳定的三分之一的人类,应该包括所有的种族”。民族主义的特点是认为自己的社会标准是整个人类的正确理念。“人类学家更注重这种意见,并相信:在多数情况下,体形的差异可能是取决于不同功能的适应。他们相信不同形态的人类都能达到同等的文明,从有良好的养育条件中,都能保证不同形态的人的良好健康”。“研究近期民族学现象的民族学家的一般经验指明了:无论种族间的机体差异多大,在考虑到它们对文化生活的影响时,它们是微不足道的。不论从何种观点研究文化、文化形态是不依赖种族的”。
博厄斯的思想观点即使在今天仍然具有进步意义。毋庸讳言,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尽管没有表现出十分强烈的种族中心主义色彩,但我们却无法否认文化中心主义传统在我国历史悠久、根深蒂固这一事实。在现实生活中,也不难找到这种传统的遗痕。例如,目前人们往往自觉或不自觉地将国内各民族排列在一个由低到高的发展序列中,在各民族之间努力划分出先进和落后,将从语言文字到衣食住行的各个方面都构拟出一个以自我想象的进步阶梯”。这不仅在政治上不利于民族团结、民族平等的政策思想,在文化上也容易滋生与助长民族与文化中心主义。这无论从短期的国家现实还是长期的民族发展来看,都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更为艰难的工作是在人们的思想深处克服民族与文化中心主义。这个问题说到底是对传统文化与民族精神进行改造与重建的问题。如果不从文化思想的层面上入手,而仅仅在制度层面上努力,这个问题将永远不会得到根本解决。正如博厄斯所言:“通常,社会新思想的诞生并不自由,而是要受到它所处文化的指引。只有当文化受到外来思想的冲突,或受到因骚乱产生文化巨变而动摇时,个人才有可能获得确立新思想系统的机会,从而给文化变化指明方向。当社会上只有一种主导态度存在时,批判态度要兴起必具备强健、有创造性的头脑。对于目前日益严重的各种宗教信仰、民族种族、文化之间的冲突,博厄斯早有精辟的论述,指出了解决问题的思路:“与异种族的不断接触会改变我们的标准,对立意识甚至会变得微不足道”。“文化差异的抑制和不同群体的孤立不是指导人类进步的聪明的努力的目标”。
博厄斯的学术传承
20世纪20年代,博厄斯学派处于鼎盛时期,阿尔弗雷德•克罗伯(Alfred L. Kroeber),罗维(R. H. Lowie),威斯勒(C. Wissler),拉尔夫•林顿(Ralph Linton),露斯•本尼迪克特(Ruth Benedict),米德(M. Mead),赫斯科维茨(Melville J. Herskovits)这些名噪一时的著名人类学家都是博厄斯的弟子。当时的美国人类学界正在寻找研究文化的更令人满意的方法。由于文化分布问题的研究已达到顶峰,博厄斯的学生们开始探求新的领域,正是通过这些学者的努力,人类学才得以长足发展。
阿尔弗雷德•克罗伯,德裔美国人,学术视野宽广,跋涉于人了学的田野工作并以整个世界、整个历史的各种文化为研究对象,是用比较研究民族志的办法分析复杂的现代文明社会高级文化的首批人类学家之一。他揭示文化现象中不同的课题模式或规律性;罗维,德裔美国人,对各种广泛的历史民族学理论,尤其是进化主义理论抱有极端的怀疑主义态度,反进化主义是他学术观点的根本特征。他的主要观点是文化发展非规律论;威斯勒,美国人,从心理学转入人类学,认为文化是社会集团或部落所表现的文化特质复合的总体,提倡研究这种文化特质复合的分布,并将文化区域和年代区域研究上升为一种研究方法;拉尔夫•林顿,领导了一场名为“文化与个性”的运动,从心理学和个性研究的角度研究文化人类学问题;露斯•本尼迪克特,美国第一位持名国内外的女人类学家,从文学转人类学,对文化人类学尤其是文化与个性领域的研究有着深刻的影响,提出文化模式理论,并因1940年出版的研究日本国民性的专著《菊与刀》而在世界范围内声名远播;米德,另一位蜚声世界的女人类学家,对文化心理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研究,其研究非常具有现实意义和创新精神,认为心理因素和文化因素对人格的形成起决定性作用;赫斯科维茨,主张文化相对论的主要及最著名代表,文化相对论的主要传播者,某种程度上来讲是博厄斯学说最有力的继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