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芳江(1918-1948) 东明县大屯乡杨庄村人。1934年考入开封二中,积极组织同学开展抗日救亡活动。“七·七”事变后,回到家乡,担任中共地下交通站站长。1938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受组织委派到聊城地区范筑先部队的第十支队教导队受训
。是年5月,回到家乡成立义合乡抗日自卫大队,7月,改为范筑先部的三十五支队独立大队,任大队参谋长。1939年7月,他奔走于鲁西南,穿行于濮阳、范县、观城之间。为掩护中共干部,传送情报,解决生活困难,做了许多艰苦的工作。
1946年11月23日,杨芳江出任菏泽县县长。他带领菏泽县的武装力量和各区的民兵组织,坚持“县不离县、区不离区”的作战方针,利用各种形式打击国民党反动武装。他在一次和国民党反动武装遭遇战中腿部受伤,由于医疗条件差,伤口发炎恶化,组织上送他到河北解放区治疗。伤口尚未愈合,就请求返回了菏泽县。
1948年4月,杨芳江在白楼村与国民党的大股部队相遇,不幸被捕,遭敌杀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