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燃气
urban gas supply
从固体或液体燃料气化取得的燃料气体,或从地下开采的天然气,经净化后作为生活和生产用的燃料输送给用户, 以满足其热能的需求。
中国是最早发现和利用燃气的国家。东汉班固著的《汉书》中有西汉宣帝时(前61年)在陕西鸿门发现火井的记载。西晋张华著的《博物志》中记述了四川临邛的火井,“盆盖井上,煮卤得盐”。明代宋应星著的《天工开物》绘有古代钻井和用竹管引出天然气煮卤制盐的简图。1792年苏格兰人W.默克多把干馏煤所得的煤气用于照明。1812年伦敦成立煤气公司,其后,巴黎(1815)、利物浦和巴尔的摩(1816)、柏林(1826)、彼得堡(1835)、上海(1865)等大城市相继建成煤气厂,供应煤气。天然气作为城市公用燃料,始于1858年美国弗雷多尼亚天然气照明公司,液化石油气灌瓶供民用,1903年始于德国。
城市供燃气由气源、输配系统和燃烧应用装置组成。①气源。城市供应的燃气有取自地层蕴藏的天然气;以煤和石油为原料经热加工生成的煤制气和油制气;从油田采集或在石油炼制过程中产生的液化石油气;有机质厌氧发酵制取的生物气;自煤矿抽提的矿井气及工厂余气等。80年代以后,用气较多的国家以天然气为主,以轻质石油产品改制的代用天然气或液化石油气应付高峰负荷。②输配系统。来自长距离输气管线的天然气,结合城市建设规划,敷设地下输气管线和配气管网,设置储气、压送和调压设备,输送和分配到用户。液化石油气则由各种运输工具和设备由产地运送到城市储配站,再以瓶装、管道和分配槽车供应用户。③燃烧应用装置。分民用燃气用具和燃气工业炉。前者由供气管、阀门、燃气燃烧器、支架或炉膛和换热器等部分组成。后者由燃气燃烧器、炉膛、余热利用装置、排烟装置、炉门及提升装置、金属框架、机械传力装置等组成,并附有各种检测仪表和控制系统等。
城市供燃气是城市能源建设的一项基础设施,有利于能源的综合利用,提高热能的利用率;与燃煤相比,能减轻大气污染,节省城市运输量,保护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促进工业生产。是城市现代化的主要标志之一,也是国家能源合理分配和利用的一个重要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