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藩事明治初期的地方长官。1869年(明治2年)6月17日奉还版籍后,维新政府命旧藩主在旧封地原地任职时的官职名称。冠以藩名时,一般称某某藩知事。同年实行藩政改革,规定知藩事家禄为封地实收石数的十分之一。1871年废藩置县,知藩事职称随之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