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义地指一切强调性魅力的着装打扮。但事实上几乎只用于女性。着装的性感颇难界定。
有人想用人体的暴露程度来界定。作短、薄、紧、裹等处理确实是一些设计师常用以增加时装性感的捷径。但是,印尼等东南亚地区妃女常穿着裸露整个上身的服式,当地人并不认为那是性感的服装。而且服式发展到了三点式似乎已经是暴露的极限,再下去就会成为皇帝的新衣。裸露的极限对整个时装的否定。人们会从绘画或人体摄影画册中去寻找裸体,而不是时装回报。而且,心理学家早就指出,过多的暴露反而会降低兴奋的程度。像《花花公子》一类色情杂志的摄影师反倒懂得需要借用各种时装进行半遮半掩,认为这样的人体具有更大的挑逗性。
所以,还不如说时装的性感就在于其暗示或强调人体的某一部分,把人们的注意力和想象力集中于人体的某一部分。由于人体的某一部分具有性的挑逗性,因而服装也带上了挑逗性。不同时期流行的不同服装款式,往往把人们的注意力和想象力集中于人体的某一部位。如超短裙强调腿,露腹式强调腰腹,高腰裙强调胸,巴瑟尔格撑强调臀部,无胸罩T恤强调乳头等。而流行款式的变化也常起回于人们对某一款式强调的那部分人体的敏感度降低,产生厌倦情绪,而要求有一个新的集中焦点或新的兴奋点。
时装的性感程度和效果要依场合而定。泳装在泳池海滩与在商店街头所引起的反应截然不同。下班后夫妇回到家里,或闲聊或听音乐,希望能松弛一下,解除白天的疲劳,这时妻子穿些轻薄花哨的内衣或睡衣,丈夫也不必正襟危坐,这将有助于双方相互间的情感交流。女职员上班时的衬衫领子开口太低或裙子太短太紧,这种穿法至少有点无的放矢--周围的人都在紧张工作,无暇顾及你展示的魅力,有时甚至连说句恭维话的机会也没有。在西方社会里,一个女子穿得过于性感夜行街头会被误认为是妓女;单独与一男子相处时,如果女方穿得较性感,会被认为是对男方的一种暗示或邀请。按照某些西方国家的法律,在女子被某一男子施暴时,如果女子穿了具有挑逗性的服装,则将要求女方自己应在一定程度上承担后果。
时装的性感也依穿著者的态度和穿着方法的不同而变化。如果穿著者态度从容,充满自信,则性感的时装能使你显得更为老练成熟(至少西方是这样认为)。如果穿著者伍泥作态,再加浓艳化妆,那就会使人产生以色相诱人的感觉,尽管性感本来并不等于色情。
20世纪80年代以来,性感曾一度在全球风行。西方时装界人士对此评论颇多。《纽约时报》的时装专栏作家莫里斯说:"《当代》女性具有足够的安全感能做她们想做的一切事情,包括穿性感的时装和保持轻松愉快。"著名美国时装设计师伦塔(0scardela Rerta)说:"挑逗性时装之所以能风行世界的最明显的理由是她们花费越来越多的精力来保持体形的自然美。她们狂热地做健身操或节食,所以,她们同样狂热地追求和显示这样做的结果。"布拉斯(B·Blass)说:"北美的新一代女性经济丰厚,社会地位又高。她们年轻,不为清教徒的道德标准所束缚,热切地想要一些出格的时装。"露艾姆(C·roem)说:"具有性感魅力的时装真是一种礼物--在这严酷的时代中为我们增加了一点轻松。表现女儿本色和妩媚是我们对付这社会的重要武器。"萨西(A·Scaai)说:"既然妇女已被劳动大军所接纳,她们不必再对自己的身体弄虚作假或遮掩。她们就爱下班后早些回家并尽快(性感地)妆扮起来。"卡兰(D·Karan)说:"夜礼服所特有的性感和老练,现在也见之于工作与日常服装。男士们也已感到并作出反应--女人们从来没有这样漂亮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