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事
jiùshì
(一)、[the past things] 已往的事;从前的事
旧事重提
唐白居易 《得湖州崔十八使君书兼寄微之》诗:“故情欢喜开书后,旧事思量在眼前。” 宋 苏轼 《和子由蚕市》:“诗来使我感旧事,不悲去国悲流年。” 清 李渔 《闲情偶寄·词曲上·音律》:“因此剧之外,别无善本,欲睹 崔 张 旧事,舍此无由。”
(二)、旧例;以前的典章制度。《汉书·礼乐志》:“大氐皆因秦旧事焉。” 宋 叶适 《中奉大夫薛公墓志铭》:“按旧事,率年及六十者行之,余亦预往。”《隋书经籍志二》:“古者朝廷之政,发号施令,百司奉之,藏于官府,各修其职,守而弗忘。《春秋传》曰“吾视诸故府”,则其事也。《周官》:御史掌治朝之法,太史掌万民之约契与质剂,以逆邦国之治。然则百司庶府,各藏其事,太史之职,又总而掌之。汉时,萧何定律令,张苍制章程,叔孙通定仪法,条流派别,制度渐广。晋初,甲令已下,至九百余卷,晋武帝命车骑将军贾充,博引群儒,删采其要,增律十篇。其余不足经远者为法令,施行制度者为令,品式章程者为故事,各还其官府。搢绅之士,撰而录之,遂成篇卷,然亦随代遗失。今据其见存,谓之旧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