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势力理论(Market Power Theory)
什么是市场势力理论?市场势力理论认为,并购活动的主要动因经常是由于可以借并购达到减少竞争对手来增强对经营环境的控制,提高市场占有率,使企业获得某种形式的垄断或寡占利润,并增加长期的获利机会。
市场势力并购的情况通常在三种情况下会导致 以增强市场势力为目的的并购活动:
一是在需求下降,生产能力过剩的削价竞争状况下,几家企业合并,以取得对自身产业比较有利的地位;
二是在国际竞争使国内 市场遭受外商势力的强烈渗透和冲击的情况下,企业间通过联合组成大规模企业集团,对抗外来竞争;
三是由于法律变得严格使企业间的多种联系成为非法,通过并 购可以使一些“非法”、“内部化”,达到继续控制市场的目的。
市场势力理论的发展Comanor在1967年的论文中就指出,获取垄断的并购也可能在纵向并购中出现。公司可以并购产业链上下游中的关键企业,通过对这些企业的控制,树立产业壁垒,限制其他厂商进入该产业,达到获取垄断地位的目的。
惠廷顿在1980年发现大公司在利润方面比小公司的变动要小。这说明大公司由于市场势力较强,不容易受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规模、稳定性和市场势力三者是密切相关的。
威廉姆森认为:企业持续购并,并以此扩张规模并不是为了提高效率,而是为了追求、维持和加强其在市场上的垄断地位。实证分析表明,过去以至现在的确存在一 些企业为了谋求垄断地位、获得垄断利润而进行购并和扩张的事实,但这是在一定时期内存在的现象。从长期来看,如果企业购并扩张不能带来效率的提高和风险的 降低,企业购并就难于持续下去。这里需要明确一个基本命题:最终决定企业规模的是垄断的力量,还是效率的力量。
钱德勒通过描述两项事实对这一问题给予了明 确回答:最终决定企业规模的是效率。第一项事实是,美国烟草公司为了垄断雪茄的生产开展了大规模的购并。虽然该公司已经在烟草行业举足轻重,但其企图控制 雪茄生产的努力却以失败而告终,原因在于该公司无法通过控制雪茄工业而使雪茄生产更有效率。第二项事实发生在19世纪80年代,斯威夫特肉类加工公司试图 在西部屠宰牲口,然后用冷冻车运到东部销售,而不像通常那样先把活的牲口通过铁路运到东部,然后再在当地屠宰、销售。虽然这一做法受到铁路系统和东部肉类 批发商的抵制,但“价廉物美的优势终于使斯威夫特战胜了重重的反抗”。到19世纪90年代,该公司已扩张成为少数几个能支配肉类加工的企业之一。两项事实 从正反两面说明垄断并不是发生企业购并的必要条件。
钱德勒进而认为,如果企业规模的扩张不能使效率有所提高,那么无论是已有的垄断力量,还是追求垄断的努力,都不能导致企业规模的持续扩张;相反,如果一个企业扩大规模可以带来效率的提高,那么,即使是强大的垄断力量也无法阻止企业的扩张。
垄断的力量限制了更有效率的市场竞争机制作用的发挥,长期下去,反而造成垄断企业本身缺乏效率。可口可乐前总裁在回答为何不通过兼并百事可乐以垄断饮料市场时指出:保留一个强大的百事可乐更有利于提高可口可乐公司的经营效率。
事实上,由于美国等发达国家信奉自由竞争市场的哲学思想,因而企业并购会受到反垄断法的强硬约束。在并购产生过度集中现象时,常借助法庭控诉和管制手段来 干预并购活动。但有的学者认为市场占有率的提高,并不代表规模经济或协同效应的实现。只有通过横向或纵向收购整合,使市场分额上升的同时又能实现规模经济 或协同效应,这一假说才能成立。反之若市场占有率的提高建立于不经济的规模之上,则该项收购可能会带来负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