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产业分类法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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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产业分类法:联合国为了统一各国国民经济统计口径,于1971年颁布了《全部经济活动国际标准产业分类索引》,将全部经济活动分为十大类,在大类之下又分若干中类和小类。这十大类是:

1、农业、狩猎业、林业和渔业;

2、矿业和采石业;

3、制造业;

4、电力、煤气、供水业;

5、建筑业;

6、批发与零售业、餐馆与旅店业;

7、运输业、仓储业和邮电业;

8、金融业、不动产业、保险业及商业性服务业;

9、社会团体、社会及个人的服务;1

0、不能分类的其他活动。

标准产业分类的优点在于对全部经济活动进行分类,并且使其规范化,具有很强的可比性,有利于分析各国各地的产业结构,而且与三次产业分类法联系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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