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刘洪斌(1925—1950) 牟平人。华东一级人民英雄。1946年,任村青救会长。
1947年2月, 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入伍,编入华东野战军第九纵队八十一师侦察
连。 10月, 在胶河战役水沟头战斗中,带领侦察组俘虏敌人两名,荣立三等功。
1949年,升任华东野战军第九纵队八十一师侦察连二排副排长。解放战争中,他共
参战18次, 俘敌近500名,缴获轻重机枪7挺、冲锋枪7支、手枪1 0余支、步枪400
余支, 11次荣立战功。1950年5月,任侦察连副指导员时,华东军区授予他“华东
一级人民英雄”的光荣称号。1950年10月,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作战。同年12
月,在第二次战役中牺牲。
2: 男,侗族,1967年4月出生,贵州省玉屏县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法学学士)。1986年9月考入贵州民族学院行政管理系学习。1991年7月分配到玉屏侗族自治县人事劳动局参加工作,先后任办事员、副股长、股长,199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8月任新店乡党委副书记。2001年9月任亚鱼乡党委书记。2003年6月至今任朱家场镇党委书记。
现任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协助县长分管农办、农业、林业、畜牧、水利、农业区划、农机、气象、建设、城管、房产、交通、公安、武警、消防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