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慈善总会是一个经省政府批准,于1995年9月20日成立的全省公益性社会团体,由湖北省民政厅直接领导管理。其宗旨为: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帮助社会上不幸的个人和困难群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救助工作;其主要任务为:以募集社会善款,资助、兴办各类慈善事业和社会公益事业,广泛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组织热心慈善的志愿者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慈善活动。该组织自成立之日起,先后开展了慈善助医助学、支持灾区群众开展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实施“慈善饮水工程”和扶贫帮困工程等多个项目,为社会的和谐与进步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本会(本组织)的资金主要来源于省内外各种机构、企业和个人的现金及实物捐赠,以及举办的义演、义卖等活动的收入。募捐方法分为专项捐款和一般捐款。专项捐款是由捐款人自行选定捐款使用方向、地区或项目。专项捐款进入社会善款帐户,全部用于慈善事业;一般捐款则是不规定捐款使用方向和具体用途,交由总会选择项目,安排使用。凡愿意捐助总会扶助的安老、助孤、助贫、助残、助教、助医及社区服务、社会工作等各项慈善福利事业者,捐款数目不论多少,总会均非常欢迎,同时捐款全部进入社会善款帐户。总会设有专职财务人员,对创始基金和社会善款实行分帐管理,并设专人负责审核、稽查本会财务状况和年度预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