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 目】南山可移,判不可摇
【读 音】nán shān kě yí,pàn bù kě yáo
【释 义】南山:终南山;判:裁决;摇:动摇。终南山可以移动,但已定下的案子决不能更改。
【出 处】《旧唐书·李元纮传》:“南山可移,判不可摇也。”
【示 例】做法官要有~的精神。
【典 故】唐睿宗时,太平公主蛮横无礼,大肆侵吞百姓的财产。一次她的手下到农民家抢走碾石,农民告上雍州官府,司户李元纮判交还碾石。李的上司窦怀贞害怕得罪了太平公主,亲自要李元纮改判。李元纮气愤地告诉他南山可移,判不可动摇。
【用 法】作宾语、定语、分句;指已经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