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是指在高等学校或科研院所的某个一级学科范围内,经批准设立的可以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组织。
【博士后制度】中国的博士后制度,是在改革开放的大环境下,由著名的华裔科学家李政道先生倡议,并借鉴了国外博士后制度和培养年轻高级人才的经验,于1985年开始实行的,目的是吸引、培养和使用高层次优秀人才。
博士后制度是指在国内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或大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留学人员创业园和科研生产型事业单位里设置一些特殊职位,挑选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年轻人员到这里,在规定的期限内从事科学研究工作。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指在高等学校或科研院所的某个一级学科范围内,经批准设立的可以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组织。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是指在企业、科研生产型事业单位和特殊的区域机构内,经批准可以招收和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组织。
【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后研究人员是指经批准并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注册,在流动站或工作站里从事博士后科研工作的人员。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博士后”表明的是一种经历。博士是最高学位,不能把“博士后”看成比博士更高一级的学位,对博士后研究人员不能再授予其它任何名义的学位称号,同时“博士后”也不是专业技术或行政职务。
2、博士后研究人员主要从事科学研究,而这种科研工作往往具有探索、开拓、创新性质。
3、博士后研究人员是国家正式工作人员,而不再是学生。他们在博士后研究期间要与其他正式职工一样计算工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待遇外,还享受同本单位正式职工一样的各种待遇。
4、对设站单位来讲,博士后是有期限的工作人员,不列入正式编制,工作期满后必须流动出站,在其获得固定工作岗位前,实际上处于流动状态。
【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基本条件】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须按学科、专业目录中的一级学科申报,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授予博士学位的学科、专业和一定数量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并已培养出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2、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承担着高水平的研究项目,科研工作处于国内前列;3、具有必需的科研条件和科研经费,并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
【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基本条件】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大型、特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科研生产型事业单位,具有一定规模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等单位须具备以下一些基本条件:1、具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或健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有高水平的科技人员队伍和高水平的科研项目;2、具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重视人才工作,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应具备条件】取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四十岁以下的人员,可以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委托代培、定向培养博士和在职人员、现役军人,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须征得有关单位同意。在职人员不得申请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设站单位培养的博士,一般不得申请进本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