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善师(1904~1933.8.18)又名孙镇国。山东临沂人。1924年考入济南山东省立第一师范学校。在校结识共产党员刘之言,积极参加反帝爱国斗争。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积极开展地下工作。大革命失败后,根据党组织的决定,与刘之言等离开济南回原籍,以教学为掩护继续开展革命工作。1929年10月,被聘到郯城县立第三小学(又称马头三小)任教。同年冬,与刘之言在马头三小建立中共支部(即鲁南第一支部),任组织委员。
“九一八”事变后,孙善师与刘之言以中共郯城县委的名义起草《中共郯城县委告全县大众书》,揭露蒋介石的卖国政策,同时,孙善师还创作《沈阳惨案》一剧,在马头镇戏楼公演,震动很大。同年底,为声援平津、济南等地学生赴南京请愿,中共鲁南第一支部发动领导了临沂五中、临沂三乡师、郯城师范讲习所、郯城一小、马头三小等校师生的罢课请愿斗争。
1932年6月,中共郯城县委成立,刘之言任书记,孙善师为委员。根据中共徐海蚌特委的指示,决定以四哨为中心,组织“郯马暴动”,并由孙善师等人作暴动准备。由于叛徒出卖,暴动计划失败,孙善师等6人被捕。后转送济南监禁。在狱中坚贞不屈。1933年8月18日,孙善师等9名共产党员在济南泺口刑场英勇就义。孙善帅(1910~1933.8.18)又名孙镇东,字仁风。山东临沂人,孙善师胞弟。1924年秋考入临沂山东省立第五中学。1927年毕业后到直鲁联军第四师当无线电兵。后离开部队继续求学,于1931年秋考入济南山东省立高级中学。入校后,积极参加抗日救亡活动,并加入济南“读书会”,学习革命理论,宣传革命思想。同年冬,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代表党组织到南京、汉口等地参加党的会议,从事革命活动。1932年春,任共青团济南市委组织委员。下半年任共青团山东省特委宣传部长。这期间,中共山东省委机关连遭破坏,在严重的白色恐怖下,他坚持斗争,在济南面粉厂工人中发展党员,到济南津浦铁路大厂发动工人开展发还欠薪的斗争,在济南省立一师发动学生开展驱逐总务主任和校长的斗争。1933年初,任共青团山东省特委代理书记。同年2月,由于叛徒出卖,中共山东省委和共青团山东省特委机关遭到破坏,孙善帅等20余人被捕。在狱中,同敌人顽强斗争。8月18日,与其兄孙善师及李春亭等9名共产党员被押往济南泺口刑场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