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简介中国证券业实行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在中国证监会指导监督下对证券业从业人员实施资格管理。
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机构、基金销售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证券资信评估机构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从事证券业务的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人员,必须在取得从业资格的基础上取得执业证书,从事相应的证券活动。
考试成绩合格可取得成绩合格证书,考试成绩长年有效。通过基础科目及任意一门专业科目考试的,即取得证券业从业资格,符合《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从业人员,可通过所在公司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申请执业证书。
证书申请
协会负责人:申请执业证书的人员应当取得从业资格、被证券从业机构聘用、符合《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有关品格、声誉方面的条件;申请从事证券投资 咨询业务的,还应当具有中国国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两年以上证券从业经历;申请从事证券资信评估业务的,应当具备两年以上证券从业经历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条件。执业证书通过所在机构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申请。协会应当自收到执业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证监会备案,颁发执业证书。执业证书不实行分类。取得 执业证书的人员,经机构委派,可以代表聘用机构对外开展本机构经营的证券业务。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连续三年不在机构从业的,由协会注销其执业证书;重新执业的,应当参加协会组织的执业培训,并重新申请执业证书。
报名条件申请从业人员资格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21周岁且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品行良好、正直诚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在申请从事证券从业资格前五年未受过刑事处罚或严重的行政处罚;
5.具有证券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高中毕业并有从事两年以上证券业务或三年以上其它金融业务经验,或四年以上证监认可的其他与证券业务相关的工作经历;
7.按《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经过证监会指定培训机构举办的证券从业资格培训或通过其它学习方式达到相应水平,并通过证监会统一组织的资格考试;
7.自愿并承诺遵守国家有关法规以及行业自律性组织的行为规范,接受证监会的监督与管理;
8.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登录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按照要求报名。报名费每单科人民币 70元,缴付方式、收据、准考证打印等有关事项请仔细阅读协会网站报名须知。
考试科目与科目选择考试科目分为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基础科目为《证券市场基础知识》。专业科目包括:《证券交易》、《证券发行与承销》、《证券投资分析》、《证券投资基金》。单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基础科目为必考科目,专业科目可以自选。


考试方式全国统考,闭卷,采取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
成绩管理考试详细时间、考场详细地点将在准考证中明示。
考试成绩合格可取得成绩合格证书,考试成绩长年有效。
通过基础科目及任意一门专业科目考试的,即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并可根据《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申请执业证书。
适合人群协会负责人:概括地说,证券从业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人员应当取得从业资格和执业证书。具体而言,证券公司中从事自营、经纪、承销、投资咨询、受托投资管理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机构中从事基金销售、研究分析、投资管理、交易、监察稽核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基金销售机构中从事基金宣传、推销、咨询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中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专业人员及其管理人员;证券资信评估机构中从事证券资信评估业务的专业人员及其管理人员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人员应当取得执业证书。相关机构不得聘用未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对外开展证券业务。被证监会依法吊销执业证书或者因违反本办法被协会注销执业证书的人员,协会可在3年内不受理其执业证书申请。
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的申请程序
一.报送申请材料
申请从业资格者,需向证监会提供下列申请材料:
1.证监会统一印制的申请表;
2.身份证;
3.学历证书;
4.指定培训机构开具的资格考试成绩单及结业证书;
5.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以上的政府机关开具的以往行为说明材料;
6.证监会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各证券中介机构应负责统一报送本机构申请人的的申请材料,未在证券机构中任职者的申请材料可由指定培训机构统一转报。
二.资格审查与资格证书类别
证监会接到完整的申请材料后,对申请人的材料做出审查,并对符合条件者发给资格证书。中国证监会还根据证券从业人员的情况将资格证书分为下列类别:
1.证券代理发行从业资格;
2.证券经纪从业资格;
3.投资顾问从业资格;
4.证券中介机构电脑管理从业资格;
5.证监会认为需要认定的其他类别。
证券中介机构的正副总经理至少应获得中国证监会规定类别资格证书中的两种;证券经营机构中内设各证券业务部门的正、副经理人员应获得中国证监会资格证书类别中与其所从事专业相对应的资格证书;
证券经营机构下设的证券营业部的正、副经理人员应获得证券经纪资格证书;
证券经营机构中从事证券代理发行业务的专业人员应获得证券代理发行资格证书;
证券经营机构中从事证券自营业务的专业人员、证券经营机构和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中从事为客户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的专业人员、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内设各业务部门的正、副经理人员应获得投资顾问资格证书;证券清算、登记机构内设各业务部门的正、副经理人员应获得证券经纪、投资顾问、证券中介电脑管理三种证书中的一种;
各类证券中介机构的电脑管理人员应获得证券中介机构电脑管理资格证书。
中国证监会对获得资格证书的人员予以注册登记并社会公布。
2009年考试时间第一次全国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报名时间: 2009年2月3日至2月12日
考试时间:2009年3月14、15日
考试地点: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苏州、烟台、温州、泉州、拉萨等40个城市
第二次全国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报名时间:2009年4月10日至20日
考试时间:2009年5月23、24日
考试地点: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苏州、烟台、温州、泉州、拉萨等40个城市
第三次全国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报名时间:2009年8月4日至14日
考试时间:2009年9月26、27日
考试地点: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西宁、银川、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苏州、烟台、温州、泉州、拉萨等39个城市注:新疆2009年9月份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延期,乌鲁木齐考点暂时取消。
第四次全国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报名时间:2009年10月10日至20日 报名时间延迟至26日
考试时间:2009年11月28、29日
考试地点: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苏州、烟台、温州、泉州、拉萨等40个城市
注: 1、3月、5月全国从业资格考试仍使用2008年版考试大纲及教材,9月、11月全国从业资格考试使用2009年版考试大纲及教材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书等级细分证券业目前是国内高收益、高风险行业,是金融行业重要的支柱。中国正处于前所未有的大牛市中,随着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深化,银行、保险以及社保基金介入证券领域投资,金融业掀起了金融人才的竞争,同时国外金融机构也开始竟相涌入中国,金融人才的薪金更是“水涨船高”。证券从业资格证作为证券行业唯一的资格证书,成为从事证券行业工作的主要依据。
资格证书工作使用范围:
目前从事证券工作的范围主要有:证券公司各部门、银行投资部、银行基金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上市公司证券部、中外合作基金公司、国内基金公司、中外合作证券公司、投资公司、投资顾问公司、保险公司投资部、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国内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
证书管理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是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直属机构)组织全国统考的一项重要考试。该证书由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发,是从事证券行业工作必须持有的资格证书,考试成绩永久保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课程内容
1.证券市场基础知识 2.证券交易 3.证券投资基金 4.证券发行与承销 5.证券投资分析
取得证书等级
证券从业资格证书:基础课+任一门专业课
证券从业一级资格证书:基础课+任二门专业课
证券从业二级资格证书:基础课+4门专业课
考试形式:计算机答题,中文题目,单科考试120分钟,单科60分及格。
考试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
2.具有高中或国家承认相当于高中以上文凭;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复印件两张、黑白同底片1寸照片3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