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维喜事件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09-11-15
窄屏简体版  字體: |||超大  

1839年7月7(清道光十九年五月二十七日),一批英国水手在九龙尖沙呢行凶,殴打当地居民,其中林维喜因伤重于次日身死。案发后,林则徐严令义律交出凶犯抵罪。义律拒交凶手,企图以1500银元购买死者家属私了,并且,公然无视中国法律主权,在一艘英国船上自行开庭“审讯”,以“该犯罪不发觉”为词,对5名凶手仅处以3-6个月的监禁与60-80元的罚金。8月15日,林则徐下令停止供应英船柴米食物,布告澳门人民三日内撤回为英商雇佣的中国买办与工役,向英国侵略者作了坚决的斗争。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