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人有得玉者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3-29
窄屏简体版  字體: |||超大  

宋人或得玉【原文】

宋人或得玉,献(之于)诸子罕。子罕弗受。献玉者曰:“以(之)示( 给···看)玉人,玉人以(之)为宝也,故敢献之。”

子罕曰:“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与我者,皆丧宝也,不若(不如)人有其宝。”故宋国之长者(年高有德的人)曰:“子罕非无宝也,所宝(意动)者异也。

今以百金与搏黍(黄莺)以示儿子(婴儿),儿子必取搏黍矣;以和氏之璧与百金以示鄙人(鄙俗的人),鄙人必取百金矣;以和氏之璧与道德之至言(合于道德准则的至理之言)以示贤者,贤者必取至言矣。

其知(知识或智慧,通“智”)弥精,其取弥精;其知弥粗,其取弥粗。子罕之所宝者至矣。”

【词语解释】

以示玉人 示:给……看。

尔以玉为宝 尔:代词,你。

宋人或得玉 或:有个人

【译文】

有一个得了一块宝玉的宋人,把宝玉献给宋国的大夫子罕。子罕不接受。这个献宝玉的人说:“我把这块宝玉给雕琢玉器的工匠看,雕琢玉器的工匠认为是真的宝玉,所以我才敢献给您。”

子罕说:“我把不贪当作宝,你把玉当作宝。如果你把玉给了我,我们两人都丧失了宝,不如各人拥有自己的宝。”所以宋国年高有德的人说:“子罕不是没有宝,而是他所当作宝的东西与别人不一样。”

现在拿百两黄金和黄莺来给婴儿看,婴儿必定选择黄莺;拿和氏璧和百两黄金来给鄙俗的人看,鄙俗之人必选择百两黄金;拿和氏璧和合于道德准则的至理之言来给贤德的人看,贤德之人必定选择合于道德的至理之言。

人的知识愈精妙,他所选择的也愈精妙,人的知识愈粗陋,他所选择的也愈粗陋。子罕所当作宝的东西真是到了极致的境界了。

【中心】

子罕所说的“宝”即精神的宝物,是超脱于物质层面的宝。他以此为宝,表明了子罕的超过常人的良好道德品质。作者通过设喻的手法,从人对宝物的不同态度展开议论,强调子罕不贪的高尚品德和境界操守。由此得出“其知弥精,其取弥精”一个人的知识越精深,一个人的选择就越精妙。这里的知识一指道德修养,二指智力培养。总而言之就是一个人要有精神追求。贤者从和氏璧和道德之言中选择后者这里是道德修养提升的需要,体现了其精神的崇高。当今社会有些贪官就是智商高品德底下,抵不住诱惑无法坚守本性,在物欲面前心理失衡,这是道德还没有达到这种境界的缘故。

【主人公的品质】

本文通过对话刻画出主人公有着洁身自好的生活态度。

【选自】

《左传·襄公十五年》

全书概述:《左传》原名为《左氏春秋》,汉代改称《春秋左氏传》,简称《左传》。旧时相传是春秋末年左丘明为解释孔子的《春秋》而作。它起自鲁隐公元年(前722年),迄于鲁悼公十四年(前453年),以《春秋》为本,通过记述春秋时期的具体史实来说明《春秋》的纲目,是儒家重要经典之一。西汉时称之为《左氏春秋》,东汉以后改称《春秋左氏传》,简称《左传》。

它与《春秋公羊传》、《春秋谷梁传》合称“春秋三传”。《左传》实质上是一部独立撰写的史书。《左传》的作者,司马迁和班固都证明是左丘明,这是目前最为可信的史料。现在有些学者认为是战国初年之人所作,但均为质疑,并无任何史料佐证,只能归为臆测。

《左传》对后世的影响也首先体现在历史学方面。它不仅发展了《春秋》的编年体,并引录保存了当时流行的一部分应用文,给后世应用写作的发展提供了借鉴。仅据宋人陈骙在《文则》中列举,就有命、誓、盟、祷、谏、让、书、对等八种之多,实际还远不止此。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