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正良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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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正良,男,汉族,浙江绍兴嵊州人,1962年4月21日出生,法学博士,上海海事大学教授、海商法研究中心主任,大连海事大学博士生导师。

1982年8月—1984年8月,在上海水上运输检察院筹备组、上海海事法院筹备组工作;

1987年5月—1995年11月,任大连海运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

1995年11月—2004年3月,任大连海事大学教授;

1995年5月—1998年5月,任大连海事大学交通运输管理学院副院长、院长;

2004年3月至今,任上海海事大学教授、海商法研究中心主任、校学术委员会委员;

2004年7月至今,任大连海事大学国际法学博士生导师。曾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1991-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1995-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法》(1995年至今)、《交通部水路货物运输规则》(1998-1999年)等法律法规的起草;2006年12月至2008年9月任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中国《海商法》、《港口法》、《航运法》、航运条例和规章的起草人之一,政府航运政策和法律顾问。

1989年起从事海事律师工作,主要从事:租船合同与提单、海损事故(包括碰撞、海洋污染、人身伤亡、救助与打捞)、船舶抵押、船舶建造与买卖、多式联运与物流、港口作业、航运投资、航运政策、海事诉讼与仲裁。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海商法协会理事及海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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