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来源自动保护原则,源于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是《伯尔尼公约》五项原则的第二项。
词条解释《伯尔尼公约》规定,作者依国民待遇原则在其他同盟成员国享有和行使其作品的著作权,不需要履行任何手续。也即,作者著作权的获得不以履行公约某成员国规定的手续(如果或即使该国有此规定)为条件。
上文所指的“手续”,指一个国家就著作权的获得所规定的行政程序或其他义务,如登记注册、缴纳相关费用或其他条件。即使某一公约成员国有此规定,这项规定也不能适用于其他公约成员国的公民,因为这是公约特别规定的权利。
其他《伯尔尼公约》的基本原则
一、国民待遇原则
二、自动保护原则
三、独立保护原则
四、最低保护原则
五、互惠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