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汉杰 (1915—1972) 曾用名荆其吉、 金杰、荆祥麟、荆杰。辽宁辽中人。
“九一八” 事变后流亡北平,在北平中山学校读书并加入中国共产党。1936年1月
任中共保定地委副书记。“七七”事变后赴延安入中央党校学习。结业后历任中共
冀南区委民运部副部长、青委书记,冀南行署民政处处长、党组书记,冀南总战委
会副主任,鲁西行政委员会副主任,鲁西行署秘书处主任、财委主任及中共鲁西区
党委副部长,中共热河省委、热河省政府秘书长,中共东北局公安部研究室主任,
中共东北局驻朝鲜办事处副主任,东北电业局副局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
任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人事局副局长、国务院机关总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中央
人事部办公厅副主任、党组成员,中共沈阳市委统战部部长、沈阳市政协副主席,
中共沈阳市委委员、沈阳市副市长。1964年任辽宁省政协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