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学东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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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学东,男,1964年11月生于北京,祖籍河北,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早年从事过新闻记者,善于撰写批评类文章。篆刻作品被诸多中外学者收藏。

【公益活动】

1999年,在中国最高法院率先发起《全国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选》大型活动。社会影响力极其深远,从根本上真正推动了中国的司法公正。

1999年,发起《向违反环境保护法行为宣战跨世纪大行动》。在中国掀起依法索赔的高潮,力求从根本上提高公民的环保意识。

【主要著作】

1989年,创立《法律人学说》。将“法律人”的含义确定为“弘法利生”,旨在弘扬法治,让人离苦得乐。它提倡“诸恶莫作,众善奉行”。重视人我之间的和睦共处,强调尊重与包容,追求公平公正、自由、平等、博爱。说白了,就是让人我学会更好地与人和谐共处,即学会做人。

2000年,编写《人民法院刊登公告实用指南》(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

2007年,编写《法院公告研究》(拟定书名)。第一次提出法院公告是一门法律知识。书中编写了百余种(类)法院公告样式,涉及民事、刑事、行政、海事等所有程序法学。

【著名案例】

2004年,诉法律出版社侵犯商标权纠纷案(2004)二中民初字第10112号民事调解书。

2006年,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侵犯商标权纠纷上诉案(2006)一中民终字第2497号民事调解书。

【社会评价】

在中国维权界有很高的声望和社会影响力。他几十年如一日,经常无私帮助弱势群体,为打不起官司的当事人解决几万起与法律文书相关的咨询,解决诸多疑难问题。2009年5月21日公开发表《我为邓玉娇案辩护:邓玉娇“涉嫌故意杀人”属于防卫过当》一文,被中国老百姓誉为“法律人之父”和“弘法利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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