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华钊 苗族,1937年7月生,贵州锦屏人。1963年7月于贵阳师范学院(现贵州师范大学)毕业。分到贵州省林业厅工作。曾任副处长、主任、副厅长、党组成员,中国林业文联常务理事,中国林业成人教育学会理事。1966年获中共贵州省委直属机关委员会表彰。因拒收贿赂于1982年受中共贵州省委直属机关委员会通报表扬。八十年代初抓“五讲四美三热爱”有成绩,省林业厅连续两年被评为文明单位受表扬。1981年被厅评为先进工作者表彰奖励。厅直属机关党委于1984年授予其“优秀共产党员”称号。从事政工、党务、行政管理工作,先后分管过党委、组织处、劳人处、宣传处、老干处、工会、教育、政策法规宣传处、林场开发公司等。探索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方式,有的作法新闻单位予以报导。深入实际调研,参加讨论修改符合省情林情的《关于进一步放宽政策搞活林业经济若干问题的规定》,促进贵州林业发展。主编《贵州林业》近10年,撰写并发表于《贵州日报》、《贵州法制报》几篇林业社论,发表几十篇林业论文,与林业文学作品一并结集成《黔山拾翠》一书。所撰文章被全国18家出版社收入,并获优秀奖、一、二、三等奖。林业散文《家乡……》被中国林业文联和林业部宣传办评为三等奖,人民日报海外版转载。1998年退休后,仍思考生态环境建设,写诗文。《实施退耕还林还草举措关键要抓落实》被省电台评为二等奖。未来杂志社评为“优秀学术成果”一等奖。现为贵州省和贵阳市诗词学会会员,贵州老年书画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学习书法,多次参加省内外书法展,获优秀奖、佳作奖、创新奖、特别贡献奖,授予海峡两岸“德艺双馨艺术家”荣誉称号。入选“书画春秋”和5部“优秀作品集”、“纪念集”。业绩入编全国15家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