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遗传原因论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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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资产阶级学者从遗传学角度研究犯罪原因的一种理论。是犯罪生物原因论向纵深发展的结果。这种理论认为犯罪人是因受遗传影响而犯罪,这种影响或者是单独存在的,或者与某些导致反社会行为的恶劣环境联系在一起。

早期研究遗传与犯罪关系的理论,是戈达德所进行的著名的“家谱分析”,即通过对两个具有大批犯罪者后裔的家族进行追溯性考察,据此认为智力缺陷和低能儿的遗传,是导致犯罪的原因之一。此后又出现了双生子研究法,即通过对同卵双生子和异卵双生子在性格和行为习惯方面的一致率与行为受遗传影响程度之间关系的研究,认为如果双生子一致率非常明显,则有希望得出行为受遗传影响的结论。但这种理论忽视了非遗传因素的影响,因而使其可信程度大大降低。

1970年,罗森泽尔进一步把主张遗传导致犯罪的各种观点中提及的遗传因素归结为四方面:

(1)体质的影响;

(2)大脑皮质性的病变;

(3)智力缺陷;

(4)遗传异常(指染色体异常)。

但越来越多的实证材料表明,遗传对于犯罪的决定性作用很小,目前的研究方法又无法把遗传因素与心理的、文化的、社会的影响区分开,同时更无法证明遗传对犯罪的影响比遗传对有益于社会行为的影响更显著。所以,这种理论的发展前景十分暗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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