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讲授法的定义
讲授法又称讲演法,是教育历史上最悠久的方法之一,是教师向学生传授知识的重要手段。讲授法是教师运用口头语言系统连贯地向学生传授知识的一种方法。
在讲演式教学中,教师借助口头言语呈现教材,阐明知识的联系,促进知识的理解。教师的职能是详细指定学生将要学习什么,向学生提供学习材料,分析和讲解材料,并力图使这些材料在速度和内容上适合于每一个学生。同时,教师还要负责诊断学习者的困难,为他们提供适当的补救。
二、主要优缺点及使用范围1.优点及使用范围
教师能够很经济地同时向许多人传授知识。特别是在所要传授的内容还没有可资运用的书面材料的情况下,这一优点尤其突出,因为在讲授中,教师可以亲自向学生呈现学科的基本内容,直接鼓励学生的学习热情。讲授法的优点还在于能用学生易懂的形式有效地概括学科的内容,可以用不同词语陈述相同的内容,从而有助于理解;讲授中有师生的情感交流,师生相互作用,相互强化;在讲授时教师还可以根据听课对象、设备和教材对讲授内容灵活处理。此外,大多数教师(特别是大学教师)感到,讲授法比其他教学方法更容易掌握,而且安全可靠。
心理学家通过大量的研究,提出了适宜于应用讲授法的条件,现归纳如下:
(1)教学的基本目的是同化信息,即知识的理解;
(2)缺乏现成的可以利用的学习材料;
(3)材料需要重新组织并以特殊的方式为特殊对象呈现;
(4)有必要唤起学生对某一课题的兴趣;
(5)学生只需要在短期内记住材料;
(6)为某一领域或某一学习课题方向提供一介绍。
在上述任一条件满足的情况下,都可使用讲授法。
2.缺点及局限处
讲授法也受到了很多批评。如有研究表明:就中等或中等以主难度的课文来说,视觉呈现比听觉呈现更有助于保持和理解。对讲演法最多的指责是说它导致了学生机械的、被动的学习,是"填鸭式"的学习。如布鲁纳也曾指责讲演教学中的方式、步调与作风主要是由作为讲解者的教师决定,学生只是被动的听者。上述批评显然是片面的。因为根据奥苏伯尔的有意义言语学习理论,学习是有意义的还是机械的,并不决定于教学或学习的方式,而决定于是否满足有意义学习的心理过程和条件。此外,接受学习并不一定是被动的。因此,讲演法的许多"缺陷"并非该方法本身所固有的,而往往是由于人们应用不当或由于材料本身问题造成的。可以说,只要教师正确运用这种方法,它确实是一种传授知识的有效方法。
不宜于应用讲演的场合:
(1)教学的目标不在于习得信息而在于其他方面,如形成技能;
(2)强调长期保持;
(3)学习材料复杂、精细或抽象;
(4)必须有学习者的参与才能达到教学目标;
(5)高水平的教学目标(分析、综合和评价)是教学的主要目的。
在上述条件下,都不适宜使用讲授式教学法。
三、运用讲授法的基本要求①讲授既要重视内容的科学性和思想性,同时又要应尽可能的与学生的认知基础发生联系。
②讲授应注意培养学生的学科思维。
③讲授应具有启发性。
④讲授要讲究语言艺术。语言要生动形象、富有感染力,清晰、准确、简练,条理清楚、通俗易懂,尽可能音量、语速要适度,语调要抑扬顿挫,适应学生的心理节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