黜置使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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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全国分十几个道,也称监察区,中央派官员前往巡视,称黜置使。黜置使的权力是很大的,他可以便宜行事。也就是说他可以不上报直接处置一些违法犯忌的官员,可以罢官可以入狱甚至可以直接处决。

汉武帝时全国分为十几个监察区,称州或部,每州设置刺史(或称牧)一人监察所有的郡国。隋唐县以上的行政单位是州或则郡。称州时长官为刺史,称郡时为太守,刺史实际上等于太守。唐代中央对地方的监察起初是派专员出巡各州,称为黜置使(有权罢免或提升地方官员,也可称钦差)。后来全国分为若干道(例如剑南道,江南道,河南道等),每道派京官一人巡察所属州县,先后称为巡察使,按察使,采访处置使,观察使。

汉代也设州,天下分十几个州,基本上是监察区,中央派官员去刺探情况,称刺史。隋唐全国分十几个道,也称监察区,中央派官员前往巡视,称黜陟使。

本人认为黜置应为"黜陟"指"指官吏的进退升降",黜为"降职或罢免",陟为"晋升"之意思。

“黜置”的“置”乃讹化字,应为“陟”。“黜陟使”,唐朝官名,其职务是巡察全国各地、调查官吏的行为,以施赏罚。是钦差大臣。“黜”是贬斥、废除的意思;“陟”指晋升。“黜陟”指官吏进退升降。从无“黜置使”一职。

另查到的相关资料:

官名。唐太宗贞观八年(634年),派李靖等13人为“黜陟大使”,二十年(646年)又派大臣以六条巡察全国各地,考查官吏,进行奖惩,并了解各地情况。玄宗、肃宗时,亦曾遣使出巡。德宗建中元年(780年)为推行“两税法”,又在各道设黜陟使,以统一税制,同时考察地方官吏的政绩。后废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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