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嘉国际集团坐落在深圳市龙岗区横岗力嘉路98号力嘉纸品工业城,
力嘉国际集团是一家缺少劳动法的公司
,又是一家钻劳动法的专家公司。
2008年1月1日全国实施劳动合同法的时候,没有一个人给签无固定劳动合同,实施每天炒几个,劝辞不赔偿。 力嘉国际集团以及所在的力嘉包装(深圳)有限公司和宏卓实业有限公司星期六和星期天没有休息,一个月有一两个拿1600(不包吃不扣除300元/月的情况下)招工的时候横岗村横岗力嘉路口就看见力嘉国际集团大量招聘男女普工,月工资1800元/月。(吹牛骗人),公司的考勤重要的星期天每上一天上班都给多打出一天调休(其实并没有给休息知识是应付劳动局检查而已)
公司有一条养成的规矩,不管是任何人,进厂一律是一年之后到二至三年才个买社保。我进厂一年半还没有社保和年假,要深圳市龙岗区劳动局和横岗劳动站只是形式,告诉别人是政府有这些部门,浪费纳税人的手...................
2008年1月1日,新的<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以下简称B法,牛B的意思,老板见到就炒工人)实施
,我市92%的企业误解新法律,这是经过调查得出的结论,也可以解释为本市所以企业92%的误解新法律,在B法实施前(12月21日至2月1日)大恐慌,大裁员,而不给予赔偿金,或是做了10-20年给几百元予赔偿金,每天裁2-10几人,不超过政府规定的20人要上报政府部门。
我公司横岗镇力嘉包装(深圳)有限公司(人事部长贝宇)和宏卓实业有限公司(人事主管宋洪亮)两个公司也不例外。
只有富士康(部分公司),华为科技,信义玻璃等少数企业读懂B法而不裁员.工人是企业的血液,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每一个企业追求的长远利益.一个企业不能完善企业合理用工服务体系,企业派代表去专门的数谓的'B法'的法律临时培训机构学习应付B法,赶在元旦劳动部门放假大裁员;到现在都成了狗屎企业,人都招不到....有的餐馆行业月薪1700都招不到人.十人的工作四五人做,是好多企业的家常便饭,招不到人也不加工资, 横岗镇力嘉劳动检查只带到A栋去看,B栋就不看了.一个国际集团开了近20年员工进厂一律两年后在给买社保,公司两个厂几千人没有一个给签无固定合同的,要求签订的都走人了,不签的做了十几年要他们走人不给赔偿,作满十年以上没有买社保给了两千元不给签合同愿意就可以回家过年了...星期六和星期天力嘉宏卓厂都不准工人刷卡,劳动局来查就发现星期六和星期天没上班?星期六和星期天上了班给你工资单上打上调休,快20年了都是调休没有拿过6元个8元按劳动法标准加班费的.....这样的黑厂11号大门口天天招工又怎么招到呢?有人你向反映问题"横岗社保站的不作为 "和"《就业促进法》已实施,深圳乙肝歧视依旧 "和" 我向宝安人民法庭申请劳动仲裁强制执行,为什么一年了也没有动静" 怎么都不解决?深圳的劳动关系法律要不要改革?外来工可以等得起一年吗?
我代表百万外来工强烈谴责深圳市数万家企业大裁员,强烈谴责企业以合同到期不给予合理赔偿金(强烈谴责政府各地劳动社保部门行政不作为!!!
中央政府实施<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是保护工人的,没有想到会害掺外来工?全部是因为深圳的老板学习了如下: 晶报
培训炒人岂有此道
2008年01月05日 晶报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相关培训也变得十分火爆。但遗憾的是,企业还没有好学到这等地步,这样的培训并不是让企业加深对《劳动合同法》的理解,而是传授有关炒鱿鱼的“技巧”,比如,“如何规避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续签”、“辞退未违纪员工的技巧”等字样,已经成为各类机构推出的《劳动合同法》培训卖点。
真没想到,《劳动合同法》的出台营造了一种阶段性的培训牛市,报道说,在一些人力资源网站上,各类名目的培训从去年7月份一直排到了今年,各家企业老总及人力资源经理排队轮候,就是冲着大量“为老板解忧”的诱人“课题”而来。与这样的“体贴入微”、“善解人意”相对应,培训课程的费用也扶摇上涨,从每人几百元至几千元不等。我的理解是,这费用差别应该与“技巧”难度级别成正比。
稍稍留意这一段时间的新闻会发现,这样的培训小高峰与前一阵单位突击炒人现象的小高峰遥相呼应,堪称双峰对峙。一些单位为炒人而绞尽脑汁,各出奇招,比如谈恋爱也成了卷铺盖走人的理由,本意是更好地保护劳资双方权益的《劳动合同法》,成了资方单方面展示才艺的舞台。以至于有关部门不得不出台通知,对某些集体解雇行为进行紧急叫停。所以,与其说是培训机构独具慧眼发现了这里面的商机,不如说庞大而真实的需求支撑起了这样的市场。
公开培训炒人技巧,是一件缺德冒烟的事,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在一些人眼里,这部《劳动合同法》大有空子可钻,有死穴可点—我们好像还没有见到有什么培训机构教人如何冲红灯、如何规避酒精测试。目前,《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细则尚未出台,好比菜谱定了,但这道菜到底该如何炒法,是清蒸还是红烧或者油炸,是淡一点还是咸一点或者甜一点,没有一个明确的指导标准,很多单位也只能摸索着炒,瞎炒胡炒,或者向专门的培训机构讨秘方。
所以,我特别希望《劳动合同法》的制订者能看到这则培训炒人技巧的新闻,甚至建议他们玩一回无间道,抱着不耻下问的精神,也能去听听这样的培训讲座,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嘛!这则新闻的价值就在于告诉我们,趁这细则还没有出台,赶紧补上可能的漏洞,将培训卖点各个击破之,使整个细则更完善,无缝可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