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城市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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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文明城市定义文明城市是指在全国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发展阶段,坚持科学发展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市民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是反映我国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

2.全国文明城市标准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创建工作机制健全;

思想教育深入细致,道德建设扎实有效;

创建活动蓬勃开展,人民群众广泛参与;

党政机关廉洁高效,社会风气健康向上;

科教文卫体稳步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社会治安良好,社会秩序井然;

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生态环境优良;

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

3.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结构与内容测评体系包括基本指标和特色指标。

基本指标反映文明城市创建的基本情况,共分【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七大项、37个子项、119个小项,分值为100分。

特色指标反映城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特色、城市整体形象。共有4个子项,分值为20分。

4.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意义全国文明城市是含金量很高的城市品牌。是十分重要的无形资产和战略资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质上是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动城市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推动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顺民意、得民心的利民工程,实事工程。

5.创建文明城市对市民的要求(1)市民要关注要知晓。

(2)市民言行要文明、人际关系要和谐。

(3)市民要广泛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6.全国文明城市申报条件1、获得并保持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城区)荣誉称号;

2、申报前连续两年人均GDP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此条件不适用于文明城区);

3、申报前12个月内市委(区委)、市政府(区政府)主要领导无严重违纪、违法犯罪;

4、申报前12个月内未发生有全国影响的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刑事案件。

7.全国文明城市名单第一批全国文明城市(区)名单

第一批全国文明城市(区)于2005年10月评出。

全国文明城市名单(9个):厦门市、青岛市、大连市、宁波市、深圳市、包头市、中山市、烟台市、张家港市

全国文明城区名单(3个):天津市和平区、上海市浦东新区、北京市西城区

第二批全国文明城市(区)名单

第二批全国文明城市(区)于2009年1月评出。

全国文明城市文明城市(区)名单

省会、副省级城市(3个):成都市、南京市、南宁市;

地级市(6个):晋城市、惠州市、南通市、东莞市、马鞍山市、苏州市、大庆市;

直辖市城区(3个):北京市东城区、上海市静安区、重庆市渝北区、晋城市城区;

县级市(2个):新疆库尔勒市、内蒙古满洲里市。

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首批全国文明城市(区)名单

副省级城市(5个):成都市、厦门市、大连市、深圳市、宁波市;

地级市(3个):包头市、烟台市、中山市;

县级市(1个):张家港市;

直辖市城区(2个):北京市西城区、天津市和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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