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的,取得了外销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的房屋。可出售给国内外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
解释外销房是房地产业迈向市场经济过程中产生的一个历史现象。外销房数量颇为可观。退回几年去,这些外销房在上海楼市中,可谓是傲视群雄,由于其出众的外立面,精心打造的环境,令不少国内买家惊羡不止。在这些被行家称为作品的外销房面前,当时的内销房成了真正的“乡巴佬”。
然而,外销房的存在毕竟反映了中国在国民待遇观念上的落伍。而这种落伍很快给人以报复。
由于东南亚经济危机的大面积爆发,更由于国内房地产业迅速地进入有序和更为健康的状态。外销房很快成了房市中的弃儿。单就住宅来说吧,原先希望是出售给外国人和侨胞,或者是他们在国内的亲戚。然而因为价格实在昂贵,和同区域的内销住宅相比,价格往往要高出一大块来。因此,开始时还会有些客户,时间一长,毕竟曲高和寡。更何况,随着形势的变化,内销住宅在销售市场上的种种限制被逐渐取消,不少原先按规定只能购买外销住宅的人现在也能购买内销住宅了。反观内销住宅,这几年来,无论是外立面、房型、小区环境、配套设施,在质量上都有大幅度的提升。因此,外销住宅更少有人问津了。
“外销”“内销”制度的取消内外销房实现5个统一
2002年9月1日以后,“W”、“N”两个字母从此自《商品房买卖的合同文本》上抹去,源于1994年、1995年先后形成的商品房分为外销和内销的双轨供应制终于完成了历史使命,随着我国加入WTO寿终正寝。
这个被称作“调整本市内外销商品房管理”的政策,主要内容在于对内销、外销商品房的5个方面进行了统一。
统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取消本市商品房分“内销”、“外销”的规定,凡符合预售条件的商品房项目统一核发使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再分“内销”、“外销”。此前已申领的“内销”或“外销”商品房许可证一律换成“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统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封皮不再加印“内”、“外”的标记。此前已签用印有“内”、“外”标记合同示范文本的不再更换,尚未签用的一律换用新的合同示范文本。
统一交易税费标准
商品房交易的税费不分内、外,一律按现行的统一标准计收。
统一地价标准
商品房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价格不分内、外,一律按现行的统一标准计收。
统一租售对象
取消商品房分“内销”、“外销”的规定后,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建造的商品房,均可售、租给原内、外销商品房所规定的销售对象。其中国家或本市对外国自然人购、租商品房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