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尘,指身根感觉的境界,是身识所分别的对象。《俱舍论》说触有十一种:坚、湿、暖、动、滑、涩、重、轻、冷、饥、渴。前四项属能造触,是依四大种(地、水、火、风)所产生的触,是一切触的所依;后七项属所造触,是因所依的四大种增盛程度不同而有所差异。
依于六根所接之尘有六:谓色、声、香、味、触、法,是为六尘。尘即染污之义,以能染污情识之故。
一、色谓眼所见者,如明暗质碍等。以能染污眼根,故谓色尘。
二、声谓耳所闻者,如动静美恶等。以能染污耳根,故谓声尘。
三、香谓鼻所嗅者,如通塞香臭等。以能染污鼻根,故谓香尘。
四、味谓舌所尝者,如咸淡甘辛等。以能染污舌根,故谓味尘。
五、触谓身所感者,如离合冷暖等。以能染污身根,故谓触尘。
六、法谓意所知者,如生灭善恶等。以能染污意根,故谓法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