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谓“贫困陷阱”,通常地讲是指这样一种情况,处于贫困状态的个人、家庭、群体、区域等主体或单元由于贫困而不断地再生产出贫困,长期处于贫困的恶性循环中而不能自拔。一旦掉进这种“贫困陷阱”,要想从里边跳出来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了。
20世纪50年代有三位经济学家揭示了“贫困陷阱”的产生根源:
(1)纳克斯(Nurkse)于1953年提出“贫困恶性循环”(vicious circle of poverty)理论;
(2)纳尔逊(Nelson)于1956年提出“低水平均衡陷阱”(low-level equilibrium trap)理论;
(3)缪尔达尔与1957年提出“循环积累因果关系”理论。
这些理论认为发展中国家总是陷入低收入和贫困的累积性恶性循环之中,用纳克斯的话说:“一国穷时因为它穷”(A country is poor because it is poor)。
“贫困陷阱”为什么能够相对地把人锁定在贫困中,其基本原理是这样的:因为你穷,你就享受不到良好的教育,引起人力资本的退化;因为你穷,你就缺少物质资本的投入,许多赚钱的机会因而与你无缘;因为你穷,就限制了你的活动范围和自由,因而使你游离于主流社会之外而日益边缘化;因为你穷,就可能影响你的情绪和精神状态,从而一蹶不振而荒度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