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士龙(?~1688),字非潜,岐山村人,康熙十一年(1672)壬子科举人。
康熙二十一年(1682)十月,士龙与生员陆其荫等上书广东抚院,建言花山地区宜开县设治以利教化而图久安。极言建县有十利,并对建县规模及有关人财物力等筹措方法逐一条陈,为抚院采纳。是年冬,官军进入花山地区镇压“花山寨”后,广东巡抚李士祯与两广总督吴兴祚联名上奏朝延,要求在花山地方建县,几经周折,至康熙二十四年获准。旨准新县定名为“花县”。首任知县王永名以士龙在县民中有崇高威望,延请其襄助建县事宜,成效卓著。康熙二十七年,士龙在任所突然死亡,死因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