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历史学家(1902~1970)
历史学家。方壮猷,原名彰修。湖南湘潭人。出身农家。1923年考入北京师范大学,两年后入清华大学国学研究院,并参加北京爱国学生运动。1929年赴日本东京大学留学。回国后在北京、南京等地大学任讲师。后又赴法国从汉学家伯希和研究东方民族史。1936年归国,任武汉大学历史系教授,直到武汉解放。其间,曾兼任历史系主任、代理文学院院长。1950年任中南军政委员会文化部文物处副处长,次年兼中南图书馆馆长。1955年任湖北省文化局局长。1958年任湖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研究员。1965年任湖北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长期研究民族史和宋辽金元史,其著作侧重于考释。1965年到江陵参加考古发掘厘定勾践剑问题,与郭沫若、夏鼐等书信商讨,编成《楚墓通讯集》一册。还写有《宝韦考》、《契丹民族考》、《匈奴王号考》、《鲜卑语言考》、《三种古西域语之发现及考释》、《龟兹国语及其研究之端绪》、《所谓东伊兰语即属阗国语考》、《鞑靼起源考》、《东胡民族考》等论文及《中国史学概要》等著作。1970年逝世,其子女将家藏书、帖、字画等文物捐献给湖北省博物馆。
2、民国审判推事方壮猷(1882-1940),字聘三,浙江舟山金塘大丰新建村五份头人,清宣统元年拔贡,民国初毕业于浙江省政法学堂。曾任吴兴地方审判厅厅长,浙江高等审判厅推事,第一高等审判分厅(温州)推事,广东高等审判厅民事庭长,杭县、永嘉地方审判厅推事及嘉兴、余杭县政府秘书,浙江省民政厅科长等职,并两度出任杭州市政府秘书长。民国24年(1935)5月至26年7月任武康县县长。26年12月,日本侵略军占领杭州、武康,他避居莫干山,与美国教会一起,组织难民救济机构,参与安排救济难民和募捐等工作。后因日军命其出任伪杭州市市长,他不愿事敌,乃举家绕道回金塘老家。在乡期间,他积极参与本地公益事业,发挥其社会影响,帮助排解乡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