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筒子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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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主奏乐器为大筒子胡琴而得名,又称“拉胡戏”。因其艺术形式和演出规模小于舞台演出的汉调二簧和汉调桄桄戏,又大于小棚子的皮影戏,也叫“二棚子”。

大筒子戏,以汉阴、安康、旬阳为中心,流行于石泉、宁陕、西乡、岚皋、紫阳、镇安、山阳等地。

大筒子戏的起源未见文字记载。据何易刚(时年80岁)等艺人口述:清代嘉庆年间

(1796—1820),从湖南、湖北、四川迁移到旬阳、安康、汉阴、镇安、山阳等山区的一批移民,他们当中有人善唱大筒子戏。起初为爱好者的自演自乐,多在雨天、冬闲、夏夜乘凉、春节前后进行地摊坐唱或表演唱。道光、咸丰年间(1821—1861),开始由自乐性地摊演唱发展为半职业性活动,汉阴县先后出现了郭老六班、蒋机匠班。他们四处奔波,常为乡绅富户的红白喜事搭低台棚子(不能超过大戏台子)演唱。演出的剧目主要有《蓝桥汲水》、《桑园配》、《卖羊肉》、《保娃子打草鞋》等,仅有生、旦、丑三门脚色。文场,为大筒子胡琴;武场有小锣、板鼓、铙钹等。

同治至光绪年间(1862一i908),大筒子戏进一步发展,除了继续为民间节庆喜事演出

外,开始承担庙会、堂会演出。同治元年(1862)郭老六班传给赵德恩领班,取名为“公义

班”。主要艺人有赵德展(旦)、汶新连(生)、易正明(丑)等。汉阴县黑龙洞寺戏楼上有“同

治四年公义社在此一乐”字样。光绪年间(1875—1908)公义班传给了第三代龚应晶领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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