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哈(Rah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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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的混沌之海的支配者。《以赛亚书》有提及其名。另有三则传说与Rahab有关,一是神创造天地时,命hab将天上的水和地上的水分开,他拒不从命,而被斩为两截,天上的水和地上的水因此被强行分开,Rahab自然因抗拒神被打入地狱。后来,天使拉结尔之书失落时,为免人与恶魔为争夺此书陷入大战,神命Rahab找回此书,于是他从红海海底找回呈缴,因此功得以复权。好景不常,Rahab 支持的埃及法老兴兵追赶逃走的以色列人,神命Rahab分开红海让以色列人渡过, Rahab再度拒不从命,于是又被神给打回了地狱。
拉哈(地名、城镇名称)
黑龙江省讷河市拉哈镇。
拉哈镇始建于1685年(康熙二十年),1952年经政务院批准为全国首批建制镇。位于讷河市西南38公里,美丽富饶的嫩江东岸,是两省(黑龙江、内蒙古)、四县(甘南、富裕、讷河、莫旗)、三江(嫩江、龙门江、博荣江)交汇的富庶地区,京加铁路、111国道贯穿全境,交通运输四通八达。全镇总面积83.36平方公里,辖5个行政村,6个街道办事处,总人口5.6万人。驻有蜚声中外的北方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博城糖业股份有限公司),齐市直属22万高压供电局,齐铁分局砂石厂,省北引工程管理所等10个外驻单位。
拉哈镇所在地,清代称“拉哈岗站”,中华民国时期称“拉哈站”。“拉哈”,满语,意为“淮头鱼”。清初,设置黑龙江将军后,1685年(清康熙二十四年)从吉林乌拉通往黑龙江城(今黑河市爱辉镇)设置驿站,“拉哈”是北路十个驿路之一,属布特哈总管辖区内。清末,讷河设置民官后,隶属讷河直隶厅管辖。中华民国时期,隶属讷河县第三区,并为区公所驻地。东北沦陷后,初设拉哈站区,1938年改设拉哈街。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设置拉哈区,1948年改为第八区,并为区政府驻地。1951年12月,设置拉哈镇,由讷河县直辖。1958年9月,改称红旗人民公社,1959年3月改为拉哈镇公社。1984年恢复拉哈镇名称。
拉哈镇历来为讷河市西南部的经济、文化中心,也是西南部地区的物资集散地,商业发展,人烟稠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1951年建立的红光糖厂,是省内六大糖厂之一;地方工业有淀粉厂、第二农机修造厂、砖厂、酱菜厂等。由于红砖质量好、产量高、销量大,拉哈被誉为“砖城”。1992年乡镇企业总产值3069万元。全镇总面积61平方公里,镇郊有耕地2.4万亩,主要种植蔬菜,盛产山东白菜和紫皮蒜。全镇共辖6个街道和永远、永富、保乡、西城、回民、渔业、四季青、示范场等8个村。1992年末全镇总人口3.8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8万人。镇政府驻于镇内。
拉哈镇自然资源丰富,地下水储量也极为丰富,水质好、含多种矿物质。地下非金属矿产蕴有黄土、沙石等,矿体厚、储量大,有较大的开采价值。郊区附近有5家砖厂,年产红砖1亿块以上,素有“砖都”之称。
拉哈镇政通人和、经济繁荣,近年来,拉哈镇人民抓住机遇、解放思想、艰苦创业,区域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各项社会事业长足发展,大力发展特色和绿色蔬菜为主的农业及畜牧业。拉